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首个系统部署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工作的重要文件。年来,我国粮食生产“十一连增”,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绩,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面临农产品价格“天花板”封顶、生产成本“地板”抬升、资源环境“硬约束”加剧等新挑战,迫切需要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意见》指出,在主要目标上,到202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积极进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农业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物质技术装备条件显著改善,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重要支撑;到2030年,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取得显著成效。产品优质安全,农业资源利用高效,产地生态环境良好,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农业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竞争力显著增强。 
 
增强粮食生产能力,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整合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资金、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投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投资等,统筹使用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统一上图入库,到2020年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有计划分片推进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管护措施。
 
切实加强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落地到户、上图入库、信息共享。完善耕地质量保护法律制度,研究制定耕地质量等级国家标准。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作用,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加强土地督察队伍建设,落实监督责任,重点加强东北等区域耕地质量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分区域开展退化耕地综合治理、污染耕地阻控修复、土壤肥力保护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等建设,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逐步扩大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与种植结构调整试点,全面推进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
 
积极推进粮食生产基地建设。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探索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优先在东北、黄淮海和长江中下游等水稻、小麦主产区,建成一批优质高效的粮食生产基地,将口粮生产能力落实到田块地头。加大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涉农项目资金要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推广绿色增产模式,提高单产水平。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粮食生产基地建设,发展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的生产和流通服务。加强粮食烘干、仓储设施建设。
 
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延伸农业产业链 
 
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扩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中央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规模。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引导粮食等大宗农产品收储加工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订单收购、代烘代储等服务。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地政策。
 
推进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地要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引导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有条件的地方在坚持农地农用和坚决防止“非农化”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农民意愿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尽量减少田埂,扩大耕地面积,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采取财政扶持、信贷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开展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试点,积极推广合作式、托管式、订单式等服务形式。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总结推广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长期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
 
大力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把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与延伸农业产业链有机结合起来,立足资源优势,鼓励农民通过合作与联合的方式发展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开展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试点,让农民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充实和完善龙头企业联农带农的财政激励机制,鼓励龙头企业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贷款担保、农业保险资助等服务,大力发展一村一品、村企互动的产销对接模式;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推进原料生产、加工物流、市场营销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产地、留给农民。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开展技术研发、质量检测、物流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从国家技改资金项目中划定一定比例支持龙头企业转型升级。
 
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种养业协调发展 
 
大力推广轮作和间作套作。支持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型复合种植,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促进种地养地结合。重点在东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花生)轮作,在黄淮海地区推广玉米/花生(大豆)间作套作,在长江中下游地区推广双季稻—绿肥或水稻—油菜种植,在西南地区推广玉米/大豆间作套作,在西北地区推广玉米/马铃薯(大豆)轮作。
 
鼓励发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面向市场需求,加快建设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开展优质饲草料种植推广补贴试点,引导发展青贮玉米、苜蓿等优质饲草料,提高种植比较效益。加大对粮食作物改种饲草料作物的扶持力度,支持在干旱地区、高寒高纬度玉米种植区域和华北地下水超采漏斗区、南方石漠化地区率先开展试点。统筹考虑种养规模和环境消纳能力,积极开展种养结合循环农业试点示范。发展现代渔业,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稻渔共生、鱼菜共生等综合种养技术新模式。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 
 
大力发展节水农业。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农田灌排设施,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推进新建灌区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扩大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全面实施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行动。分区开展节水农业示范,改善田间节水设施设备,积极推广抗旱节水品种和喷灌滴灌、水肥一体化、深耕深松、循环水养殖等技术。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开展渔业资源环境调查,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统筹推进流域水生态保护与治理,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开展太湖、洱海、巢湖、洞庭湖和三峡库区等湖库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
 
实施化肥和农药零增长行动。坚持化肥减量提效、农药减量控害,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力争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深入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扩大配方肥使用范围,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向农民提供配方施肥服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使用配方肥。探索实施有机肥和化肥合理配比计划,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支持发展高效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提高有机肥施用比例和肥料利用效率。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强化源头治理,规范农民使用农药的行为。全面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建立高毒农药可追溯体系。开展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试点,加大高效大中型药械补贴力度,推行精准施药和科学用药。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使用农药提供指导和服务。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启动实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推广畜禽规模化养殖、沼气生产、农家肥积造一体化发展模式,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区)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配套建设畜禽粪污治理设施;推进农村沼气工程转型升级,开展规模化生物天然气生产试点;引导和鼓励农民利用畜禽粪便积造农家肥。支持秸秆收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微生物腐化和固化炭化等新技术示范,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扩大旱作农业技术应用,支持使用加厚或可降解农膜;开展区域性残膜回收与综合利用,扶持建设一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网点,鼓励企业回收废旧农膜。加快可降解农膜研发和应用。加快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系统。


本文编辑整理自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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