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隆达不再销售制剂产品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所有制剂产品将逐渐整合至ADAMA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12月26日,湖北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与安道麦(北京)植物保护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农药制剂的独家代理协议”、“关于农药制剂的独家经销协议”和“关于人员的转移安置协议”三份协议。本次交易之后,沙隆达的制剂产品将交由安道麦北京独家经销或代理,不再保留制剂产品的国内销售队伍。  

公告称,此次交易的目的为顺应沙隆达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整合旗下农药制剂产品国内销售业务的战略,与农化总公司旗下其他 4 家企业一道,将农药制剂产品交由ADAMA 在中国境内独家经销或代理,以利用 ADAMA 的先进管理理念和销售经验及其品牌优势,避免系统内的不良竞争,增强总体对外的竞争优势,实现包括本公司在内的产品销量和效益的总体提升。
 
中国化工农化总公司为沙隆达的间接控股股东,安道麦北京与沙隆达第二大股东 ADAMA Celsius B.V. 都 是 ADAMA Agricultural Solutions Ltd.的全资子公司。ADAMA 是全球第七大农药生产商,也是世界最大的非专利农药生产企业。2011 年10 月,农化总公司完成对 ADAMA60%股份的收购,收购完成后,ADAMA 原第一大股东 KOOR 公司持有剩余 40%的股份,ADAMA 从以色列的特拉维夫证券交易所退市。 ADAMA 在 2014 年销售收入为 32.2 亿美元,净利润 1.46 亿美元。  
 
安道麦北京是由 ADAMA 于 2015 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团队主要成员都是由 ADAMA 从总部委派的。  
 
以下为协议披露的详细内容:
 
1.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首批将 80%代森锰锌可湿性粉剂和 1.8%阿维菌素乳油(“经销产品”)交由安道麦独家经销。采购价格由本公司与安道麦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考虑市场状况确定。 
 
2. 经销产品原则上使用安道麦品牌,其品牌资产属于安道麦独家所有。对于本公司销量较大的产品,由安道麦根据最利于销售的原则决定保留本公司原品牌,但本公司对其决定有权提起异议,异议由农化总公司、本公司和安道麦三方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最终决定。原品牌资产属于本公司独家所有。 
 
3. 除了协商确定的经销产品外,其余本公司享有登记证的所有制剂产品,在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内,交由安道麦在中国境内独家代理销售。一年期满后双方重新协商合作方式。 
 
4. 代理的产品保留本公司原品牌。 
 
5. 代理产品的市场售价由本公司决定。 
 
6. 安道麦对于其代理的本公司产品,只按其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加税金收取代理费,不计取任何利润。 
 
7. 在本公司与安道麦签订代理协议和经销协议后,本公司农药制剂销售人员转移到安道麦,由其与销售人员签订首期一年的雇佣合同,受其管理并由其支付雇佣费用,该费用作为其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的主要部分最终由本公司承担。安道麦有权根据销售人员的表现,在 2016 年期间或者 2016 年届满时,解除与销售人员的雇佣合同,或者不再续订雇佣合同,相关人员退回本公司安排,或者由本公司支付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包含销售人员在 2016 年期间在安道麦的工作时间。安道麦在 2017 年 1 月 1 日之后解除雇佣合同所发生的任何成本与本公司无关。 
 
8. 经销协议在二年之后(从 2018 年开始)如发现协议的履行不能实现双方各自的最大利益,则双方均有权提前一年通知解除协议,或者解除经销的独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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