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于6月13日发布关于取消“省级权限内肥料登记”的通知。根据通知,新疆将在全疆范围内取消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复混(合)肥料等登记审批,硝基类肥料继续实行登记审批。属农业部登记范围内的肥料产品,按原规定执行,经自治区农业厅(土肥站)初审后,由企业向农业部申请登记。
 
据了解,该政策是继河北省首个取消省级肥料登记之后的第二个省份。据河北省发布的公告,取消和下放行政监管事项是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与国务院相关调整进行衔接。据了解,《肥料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受理除硫酸铵、尿素、硝酸磷肥、氯化钾等免于登记和省级登记之外的微量元素肥料、缓释肥料、含氨基酸水溶肥等肥料和土壤调理剂产品的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复混(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床土调酸剂的肥料登记工作。
 
对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取消省级权限内肥料登记的原因,自治区土壤肥料工作站肥料登记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取消省级肥料登记是落实“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文件精神的具体办法。该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省级登记取消后将会导致疆内肥料到外地销售备案受阻、疆内假冒伪劣产品或抬头等一系列问题曾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过。
 
业内认为,取消省级权限内肥料登记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鼓励科技创新,但取消登记之后是否会导致肥料市场混乱,一些企业存在担忧。新疆、河北相关企业负责人表示取消登记后随之而来的问题会更多,比如假冒伪劣产品抬头、销往外省肥料产品如何在该省备案等。“一定程度上说,有行政部门管理对正规企业来说是好事,完全不管了,后果不堪设想,比如说重金属超标的有机肥流入市场带来影响会很大。”行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这样说。
 

整理自农资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