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对微生物农药数据要求将作新规


为了提高微生物农药行业和管理部门的运作效率,EPA拟对生物农药数据要求(40 CFR part 158, subpart V)进行变更和说明,并将对拟推出的微生物农药的测试指南草案征集评议。

此次对40 CFR part 158, subpart V的修订不包括新的法规要求,仅对一些要求进行变更和说明,如“新品种”的微生物农药将会被视作新的活性成份,而不是一个新的“菌株”,因为按照后者的理解,经常会引起行业内的混淆。对“菌株”以及“新成分”的法规定义也进行了阐述和说明,以便行业理解,还包括一些其它术语和参照资料进行的修正和说明。

对微生物农药试验指南草案进行的评议通过之后,各个微生物农药登记者以后向EPA提交登记资料时,需按照此指南进行试验,此指南中包括所认可的试验方法学的概述以及其它条款,根据此指南所进行的试验和所得出的试验数据将提交给管理部门以作为它们作出决议的依据。

为了提高微生物农药行业和管理部门的运作效率,EPA拟对生物农药数据要求(40 CFR part 158, subpart V)进行变更和说明,并将对拟推出的微生物农药的测试指南草案征集评议。

此次对40 CFR part 158, subpart V的修订不包括新的法规要求,仅对一些要求进行变更和说明,如“新品种”的微生物农药将会被视作新的活性成份,而不是一个新的“菌株”,因为按照后者的理解,经常会引起行业内的混淆。对“菌株”以及“新成分”的法规定义也进行了阐述和说明,以便行业理解,还包括一些其它术语和参照资料进行的修正和说明。


对微生物农药试验指南草案进行的评议通过之后,各个微生物农药登记者以后向EPA提交登记资料时,需按照此指南进行试验,此指南中包括所认可的试验方法学的概述以及其它条款,根据此指南所进行的试验和所得出的试验数据将提交给管理部门以作为它们作出决议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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