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12月16日,黑龙江省官方发布消息称,根据最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将在该省行政区域内全面禁止种植、生产、加工和销售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作物,以及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新规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另据新华社报道,当天,黑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报道称,《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和为种植者提供转基因粮食作物种子,禁止非法生产、加工、销售、进境转基因或者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用农产品”。

同时规定,“销售转基因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应当设专柜或者专区,并在显著位置进行明示”。

有关人士介绍,按照农业部的相关规定,转基因食品不属于绿色食品的范畴。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是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发展空间,促进绿色食品产业发展,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

据了解,目前我国只有棉花和番木瓜是经国家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合法种植的转基因农作物。

中新社报道称,黑龙江官方表示,黑龙江作为中国农业大省,粮食产量连续多年居中国首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中国民众对于食品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黑龙江也在按照中国官方提出的“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产业,推动黑龙江由大粮仓变成绿色粮仓、绿色菜园、绿色厨房”思路逐步完成转变。

黑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姚大为认为,转基因是一个新兴的、具有远大发展前景的技术领域。“我们支持转基因技术在科学的范围内研究和发展,也不反对转基因技术在农产品方面的研究和试验。但是,当这种技术还不能准确回答安全不安全时,谨慎推广应该是明智的选择。”

今年10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市县针对禁止种植转基因农作物问题开展问卷调查,91.5%的被访者反对在黑龙江省种植转基因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