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我国农药长久以来都存在着一个问题,低端农药充斥市场,导致竞争激烈,高端市场产品寥寥无几,往往供不应求,这是我国农药同质化产品登记过盛所造成的,在下阶段的农药市场中,这种情况相信会有很大的改善。

自从《农药管理条例》及五个配套规章及《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征求意见稿等有关农药管理、登记、生产、销售、经营、使用等的规定发布或实施以来,农药企业的心一直都悬着,加之环保压力,入园压力、市场压力等等,大多数农药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农药企业)的心应该说都是忐忑的。

就登记方面,日常的交流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企业的神色中显露中些许有心无力的疲惫神情,近日有企业负责人跟我们交流时表示,以往登记产品自己不怎么参与,都是放开了分给下面的部门负责处理,可今时不同往日,登记一个产品不仅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成本、较高的经济成本,还要承担较大的风险,再也不是那个盲目跟风走的时代了!有些产品本身挺好的,但是登记后发现市场已经比较乱,同质化明显,突破点少,花了不少心血登记、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搞不出名堂,只能搁置着!现在登记产品更加谨慎了,以前人家做出一个产品挺好就盲目“metoo”了,现在看来“metoo”风险也是不小,未来更需要考虑能不能“mebetter”,甚至要多多尝试更大的创新才行。

这应该不是一家或者两家企业的心声,这种心声来自所有农药企业都有的紧迫感。农药行业的侧改革倒逼农药企业转型发展,改革的过程总是风雨兼程,但也总会收获满满,相信不仅会有被淘汰的企业,更会有披荆斩棘冲出来的黑马。同时改革也意味着行业的宽容性更大,能够接纳更多的优秀竞争力,因此无论大小企业都应该打起精神保持紧迫感。

我国两千多家农药企业每年会有三千多个农药产品获得登记,其中大多数是同质化产品。就这种情况,此前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管理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中立了目标“到2020年,新登记同质化产品数量减少30%;到2025年,新登记同质化产品数量减少50%”。另外,为了严格控制同质化产品数量,新《农药管理条例》中也规定相同有效成分和剂型的单制剂产品,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混配制剂的有效成分不超过2种,除草剂、种子处理剂、信息素等有效成分不超过3种;有效成分和剂型相同的混配制剂,配比不超过3个,相同配比的总含量梯度不超过3个。

看来正如这位企业负责人所说,以后别人搞草甘膦、搞吡唑醚菌酯、搞敌草快、搞草铵膦……咱们也跟着上,这种拍着脑袋就跟着登记同质化产品的心态真的该革新了,登记产品应该更加严谨,为现在和未来负责。

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创新”就两个字,但是就创新这种实践来说本身是十分不易的。就大多数农药企业来说,能够抓住行业发展的前沿,开发出低毒、绿色、高效、低残留、低抗性、甚至低成本的活性成分,当然是最好的选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成分的开发与登记自然能够增加农药市场的分散度和丰富度,减少同质化产品。但就当前来说,能够拥有相当实力的企业在国内应该说是屈指可数。随着新《农药管理条例》放宽农药登记主体,允许新农药研制者登记农药及允许农药登记资料的转让或许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化合物创新的动力。

不盲目跟风并不是说企业就应该天马行空,在没有科学研究考量基础上轻易上马一些高风险或风险未知的产品。“不只是为了登记产品而登记产品,找准自己的市场定位,积极创新,全面科学的调研、筛选适合自身发展的差异化产品来登记”,这才是登记的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