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大省,为了到2020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实现全省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山东省环保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据山东省固废和危化品污防中心总工程师李建志介绍,山东省是危险废物产生大省。2015年全省工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10117家,除去含碲废物、含铊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外,其他类别危险废物均有涉及,需要借助外力处理的危险废物高达584万吨,其中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占比达24%。
据统计,这些废物品种繁多,排在前3位的危废分别是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废碱,这些危险废弃物主要来源于少数产生量大的企业。其中,年产生量10吨以下的企业数占产生企业总数的78.2%,但产生总量仅占全省产生量的0.15%。
从2015年全省统计数据来看,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经营企业有96家,处置能力416万吨,实际利用处置231万吨。从企业自行利用处置情况看,全年利用处置315.7万吨,其中综合利用116.7万吨、处置199万吨。
李建志表示,全省具有处置资质的危险废物类别共39种,其中无机氰化物、废酸、废碱、染料与涂料废物等35种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能够满足处置需要,但是焚烧处置残渣、含钡废物、爆炸性废物和废催化剂处置能力不足。
面对困境,山东省印发《规划》,要求加强行业引导,进行重点扶持,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体系,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布局趋于合理,利用处置能力与危险废物产生种类和数量基本匹配,确保全省危险废物得到妥善处置。
《规划》提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的企业,以及园区内所有企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之和大于1万吨的化工园区,原则上应该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鼓励产生量大、种类单一的企业和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预处理和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自建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设施,并提供对外经营服务。
此外,山东省还将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专业化、规模化,鼓励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区域性收集网络、贮存设施,鼓励发展专业的危险废物运输企业,开展第三方专业收集运输服务。
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山东省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布局不合理,全省17个市目前对外正式运营的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只有8家。
为此,山东省从实际需求出发,优先发展具备焚烧、物化、填埋等能力于一体综合处置项目,鼓励发展能够补齐处置能力不足短板的项目,控制利用处置能力过剩的项目,形成适度的良性市场竞争,推动经营单位优胜劣汰和行业水平总体提升。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山东将投资530亿元,建设危废处置项目总数达到353项,新增工业危废利用能力1538万吨,危废焚烧、物化、填埋等处置能力713万吨(含医废处置能力6.8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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