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四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双吉化工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713000322,发证时间为2017年7月2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双吉化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17年、2018年、2019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双吉化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原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 对双吉化工未来年度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自今年3月29日,利民股份和河北双吉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利民股份以人民币23,213.00万元现金收购河北双吉79.50%的股权后,利民股份和双吉化工在销售额和产品研发上都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这正实现了半年前利民股份总经理兼河北双吉董事长孙敬权在股东大会上所说的“双方合作后,将实现资源共享,技术互补,管理融合,效率提升。”
 
在利民股份发布的2017年三季报中显示,公司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99亿元,同比增长26.65%;化学制品行业平均营业收入增长率为40.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亿元,同比增长60.3%,化学制品行业平均净利润增长率为18.04%。主要是公司产品价格上涨和河北双吉并表所致。
 
目前,利民股份代森系总产能达到4万吨,同时有1万吨代森锰锌产能在建,产能投放将增强公司市场话语权。同时公司正积极推进对山东达民的收购,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拥有3000吨丙二胺产能,掌握生产丙森锌的基础原料,对于公司打造代森锰锌产业链、降低生产成本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