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中国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各地基本上已明确环保税适用税额标准,做好开征准备工作,应税大气、水、固体污染物的应纳税额为污染当量数乘以具体适用税额;相较于此前的排污费制度,环保法规定了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大气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2-12元,水污染物为每污染当量1.4-14元,农药行业作为三废问题严重子行业,生产一吨农药废水量可以高达几十吨,而且废水中COD含量普遍较高,可达数万mg/L,农药企业环保成本将进一步叠加。排污许可制度是一项在相关法律授权下,对所有排污设施、设备要求官方许可,使排污主体能够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进而维持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制度,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文书,而且,排污许可证的申领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未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将不得排污,农药行业将迎来排污许可证的政策大考。
  
当前获得排污许可证农药企业不到20%,农药供给压力愈演愈烈。根据环保部公示,截止到2017年12月28日,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农药企业数量为403家,而全国农药企业数量超过2200家,获得排污许可证的农药企业数量占比不足20%,农药行业供给端愈演愈烈;同时根据农药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十三五期间,农药原药生产进一步集中,到2020年,农药原药企业数量减少30%,其中销售额在5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5个,销售额在20亿元以上的农药生产企业有30个,叠加各地退城进园如火如荼,农药企业未来将呈现集中度提升、强者愈强的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