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日,山东康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乔生物”)获得由滨州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生产经营场所为博兴县吕艺镇工业园,有效期限为2018年01月0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于2017年11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审议通过,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国家排污许可证,既是一个行政许可,更是一个证后监管体系。
 
排污许可证的申领需要具备特定条件,未来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将不得排污。康乔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司自2017年10月份就开始着手准备排污证的申请工作。2017年,康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坚持不断创新,优化生产流程,大幅减少了三废排放量,降低了产品成本,提升了产品竞争力;投资1100多万元新建了异味废气(VOCS)治理再提升改造工程,改善了生产环境,康乔国家排污许可证的获得,为康乔产品的销售和生产提供了强有利的保证。
 
康乔生物成立于2009年,凭借旗下高品质螺螨酯和吡唑醚菌酯原药及制剂产品,康乔已经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螺螨酯、吡唑醚菌酯两大优势产品产能稳居全国第一,占据了这两项原药产品50%以上的出口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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