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2019年1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复混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有6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62家企业生产的366批次复混肥料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5063-2009《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T 21633-2008《掺混肥料》、GB/T 18877-2009《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等标准的要求,对复混肥料产品的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有机质、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砷、镉、铅、铬、汞、粒度、酸碱度、包装标识等17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6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总氮、有效五氧化二磷、水溶性磷占有效磷百分率、氧化钾、总养分、氯离子、粒度、酸碱度、有机质、包装标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