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食品链及动物健康部门常务委员会投票通过了八种原药的第二次登记申请,包括:除草剂精吡氟禾草灵(fluazifop-P)、乙氧氟草醚(oxyfluorfen)和特丁津(terbuthylazine);杀菌剂氟喹唑(fluquinconazole)、咪唑嗪(triazoxide),杀虫剂七氟菊酯(tefluthrin),植物生长调节剂1-萘乙酰胺(1-NAD),1-萘醋酸(1-naphthylacetic acid, 1-NAA),此决议有待欧盟委员会正式确认后生效。
欧盟此前在对现有原药复审时,对七种原药采取暂时撤销登记决定,在2009年相关公司重新提交了额外的数据并再次提出登记申请。申请者及产品包括:先正达的精吡氟禾草灵,七氟菊酯,陶氏益农和马克西姆阿甘的乙氧氟草醚;意大利Oxon及先正达的特丁津,巴斯夫氟喹唑,新农、Amvac及意大利L Gobbi 的1-NAD及1-NAA,2010年,拜耳作物再次提出咪唑嗪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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