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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诉讼制度
 
1. 专利案件的管辖权
 
目前,印度没有设立专门的法院来审理专利侵权诉讼,属于民商事法院的诉讼案件管辖范畴。根据1970年印度《专利法》,专利侵权诉讼的一审法院为地方法院。如果在侵权诉讼中,被告质疑诉讼专利的有效性,则该诉讼将被移送至印度高级法院。此外,对于标的额达到特定数额的专利侵权诉讼,原告可直接向德里、孟买、加尔各答和马德拉斯高级法院提起侵权诉讼。2015年《高级法院法》在高级法院和地方法院设立商事部门,其案件审理范围也包括知识产权案件。

专利局以及知识产权上诉委员会(IPAB)是印度专门处理知识产权问题的法定机构,除了高级法院外,其也有权审理专利无效案件。
 
2. 举证责任
 
在印度,原告承担证明存在侵权事实的举证责任。但是,如果涉案专利是与新产品有关的方法专利,并且在同一产品很有可能是由被告通过同一方法制造且原告难以发现相关事实的情况下,那么证明被告制造该产品的方法的举证责任则转移到被告。

专利侵权诉讼的原告一般都是专利权人或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但是对于已进行排他性许可的专利而言,排他性被许可人也有权提起专利侵权诉讼。1970年印度《专利法》进一步规定,获得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向专利权人发出侵权通知,并要求专利权人提起诉讼以防止侵权。如果专利权人在两个月内未提起诉讼,该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提起针对专利权人不积极维护权利的诉讼。

在专利无效案件中,证明无效的举证责任由请求人承担。
 
3. 诉讼时间和诉讼费用
 
在印度,专利侵权诉讼通常会持续两到三年。随着2015年《高级法院法》对设立商事法院、商事庭和商业上诉庭的通过,印度的专利侵权诉讼审理时间有望进一步缩短至一到两年。

在诉讼费用方面,印度律师协会禁止律师根据诉讼结果向客户收取费用,也禁止律师根据法院最终授予的损害赔偿数额所占百分比或份额进行收费。
 
救济措施
 
专利权人可以要求专利侵权人赔偿损失并承担诉讼费用。对于恶意侵权行为,印度法院准予对惩罚性损害赔偿的使用。在计算损失时,法院通常会考虑:被告的侵权时间;被告在上述侵权期间内的销售情况;相关行业的专利许可使用费比例;被告在进行特许使用下进行上述销售而获得的利润;被告对原告造成的实际或预期损失;是否存在应当承担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情形。例如,在Philips vs. Rajesh Bansal案件中,法院就做出了判令承担利息、惩罚性赔偿和诉讼支出的判决。

此外,印度专利法对专利权人还提供了以下救济方式:对专利侵权人判令永久禁令;没收或销毁专利侵权人的侵权商品或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的材料和工具;判令专利侵权人承担诉讼费用。
 
海关边境执法
 
印度设有有效的海关边境执法机制。最初实施《 2007年知识产权进口货物规则》时,海关当局非常积极地根据专利权扣留货物。但是,由于其中一宗扣押案件导致诉讼时间延长并导致公众对专利边境执法提出质疑之后,海关一直在谨慎地根据专利权扣押货物,并倾向于在扣留货物之前详细检查并审查专利的有效性以及权利人的相关侵权案件。

2011年2月,印度政府发布了有关执行上述规则的第10/2011号通知,并创建了一个在线的系统驱动的集中式管理模式。通过该系统,权利人可以在注册账户时提供担保,而且所有港口的海关都可以访问该集中帐户。如果对涉嫌侵权的商品进行拦截,而集中担保的金额和保证金不足以涵盖被拦截货物的价值,那么在拦截之日起三天内,权利人将被要求补充担保并提供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专利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指的是印度专利、外观设计及商标管理总局在未取得专利所有人允许的情况下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或者销售某一特定的专利产品或者使用某一特定的方法。印度1970年《专利法》第十六章规定了印度授予专利强制许可的程序;专利法第84节涉及授予强制许可的条件。

根据该条的规定,任何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可在专利授权之日起3年届满后的任何时间内,以下列任何理由申请授予强制许可:(1)该专利发明未能满足向公众提供充分信息的要求;(2)公众无法以合理且可负担的价格获得该专利发明;(3)这项专利发明没有在印度境内投入使用。根据该法第92条,政府可通过在官方公报上发布通知,宣布在国家紧急状态、极端紧急状态或为了公众非商业性使用的情况下,就专利发出强制许可令。

此外,根据修订后的法案第90(1)(viii)节,如果授予许可以纠正司法或行政程序中确定的反竞争行为,则被许可方可出口专利产品。对于制造专利药品并将其出口到任何在医药部门没有足够或没有制造能力的国家,也可以进行专利强制许可,以便该产品解决该国的公共卫生问题,但对于该国而言,强制许可必须通过通知或其他方式根据第92A条从印度进口专利医药产品。


 
资料来源:美国奥睿律师事务所、LexisNexis律商联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