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农药非法贸易已经成为了一项数百万欧元规模的产业,使得高危化学品在不受监管的情况下大肆流入食物链中,除了威胁了消费者和种植户的健康和他们的谋生手段,往往还毒害任何和它们接触的人人员。如去年在汉堡港查获的来自立陶宛的28吨假冒农药,和这些产品一同查获的还有有来自于包括拜耳, 先正达,杜邦等顶尖巨头专有的标签等证实它们“清白身份”的标识和证明,但实际情况是,它们中的30%是一种叫做二甲基甲酰胺的有机溶剂,这个物质因为会对孕妇造成严重威胁,早已在欧洲遭禁。

虽然它们对健康会产生危害,进口未获批准的化学物质属于违法行为,但是欧盟法规体系的缺陷仍旧使得这些假冒产品能够钻法律的漏洞,使得贸易行业的监管部门——各国海关对这些非法贸易无能为力,即使行业代表游走呼吁,要求对立法系统进行改革,欧洲议会也的确将在数月之后对此问题进行讨论,但仍旧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我们需要统一协调欧盟内部的监管机制,来对所有违法者进行制裁”一位来自负责查获非法贸易的官员称,“完善立法对那些采用假冒运输文件托运假冒农药的组织进行打击同样重要”。欧盟现今法律规定,经海关查获的假冒产品,由被仿冒者支付假冒产品被查获后的存储和销毁费用,这些成本往往花费数千欧元,虽然这些被仿冒者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向仿冒者索回这些假冒产品被查获后的花费,但过程往往异常复杂,甚至追讨无门,因为这些仿冒公司通常不受欧盟法律管辖甚至是伪造的,而一些有能力监管的组织和部门通常不作为,使的海关人员在发现假冒农药之后也只是勒令这些假冒产品运回出口地了事。

“即使欧盟的海关部门执法得力,查获了相当数量的假冒农药,但是是不合时宜的法律制度使得这些海关在查获后只能眼睁睁可看着它们被送还到造假者那里。”一位从事15年打假的人士惋惜道。一些游说者呼吁,欧盟应当建立同美国类似的运作体系,一旦发现了造假行为,需对构成造假的各个环节和元件进行查获,即使这些假货是“分开运送”的。还有一些人士呼吁,对贸易运输行业进行严管,以保证它们行为的合法性,如果参与造假,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那些运输公司通常和造假者有合作关系,即使假货被查扣,也能轻易收回运输成本,如果需要把它们绳之以法,还必须由那些被仿冒的受害者出面,这也是欧洲法规体系多次呼吁改革,却雷声大雨点小的原因。

欧盟贸易和海关委员会的发言人则指出,欧盟的完善法律体系以简化假货查扣后的处理程序和减少它们的销毁成本, 一位欧盟官员也表示,新的法规有望在来年出台,并且立法者也在试图改善假货贸易监管中各个部门的协调,将会在一些走私现象比较严重的东欧地区,如乌克兰加强监控工作。

除了法规漏洞,利益原因也是欧盟农药造假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尽管一些农民知道使用这些假货可能会造成不可想象的后果, 如在西班牙南部的Andalucia一地,因使用非法农药产品, 所造的损失就高达2000千万欧元。 “农民们更关心的是减轻用药成本”一位来自植保部门和农民们打交道的人士指出,在查获的涉案人员中,不乏来自于农业公司的首脑人员,他们也在从事着向农民们售卖伪劣农药的勾当。

另外,欧洲假冒农药贸易的规模也着实难以估计,也使得打击假货的行动难以奏效,在2010年欧盟发布的假货贸易报告中,虽然未对农化品贸易进行统计,但是由欧洲作物协会发布的数据估计,欧洲假冒农药市场的市值越在4亿至12亿,约占欧洲农化市场5%到15%的份额。在一些东欧地区,尤其是农业为主的国家,如乌克兰,假货情况更是严重,市场上一半的农药产品都是假冒产品,华尔街日报曾对当地农民发布问卷进行过调查,一半的受访者称曾有过购买假冒农药的行为,而其中的五分之一的人在知情的情况下购买的,因为假冒产品比品牌产品便宜,却不知其中的危害,而选择了购买行为,有10%到20%的受访者称因为使用了这些产品,他们损失所有作物。

一位欧盟官员称,假货贸易帮派垂涎农药的原因也是因为这个产业有利可图,因为农药产品在欧洲市场上的售价往往是假货来源地—亚洲市场上售价的三到八倍。先正达公司的发言人称,假货贸易者通常利用欧盟法规的漏洞,定期冒农药和他们的假冒标识分开运输,这样海关即使发现,也无法阻止这种行为。

一位来自假货贸易重灾区——立陶宛的海关人员称,近年来在本地的农药走私情况愈发严重,因为走私者在东欧边境挖掘多个走私渠道,因为欧盟内部的货物贸易是完全自由的,选择一个监管标准相对宽松的成员国来作为货物输入地,之后再让货物流入到规范相对严格的市场,走私分子操作起来要容易得多。

立法者和游说者也认为对造假分子的威慑力不够,一方面管理者和用户在提高打假防假意识,一方面是售假者变得越来越狡诈,有的在一些真货中参杂一些假冒品,有的则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或者刚开始用低价售出的是正品,之后便开始卖出假货,真是一场永无休止的“猫捉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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