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今年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作为今年重点推进的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具体怎么抓,哪些方面是重点?近日,河南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就这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2020年实现“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建设目标,围绕规上企业高危行业全覆盖抓扩面、见成效。
据河南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9年,全省共确定双重预防企业13984家、园区81个,其中应急管理系统分管行业企业11162家,包括工贸行业3595家、非煤矿山3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252家。总体看,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推进范围逐步扩大,体系质量明显提升。
“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是省政府确定的双重预防建设目标。“两覆盖”即规模以上企业要实现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全覆盖;“两示范”即选择小微企业进行试点,选择非化工的产业园区进行试点示范;“一上线”是指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并与企业互联互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围绕“两覆盖”提质扩面
目前危化、非煤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梯次推进,重点要抓好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如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要作为重点尽快覆盖到位,再逐步带动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体系建设。
围绕“两试点”深化延伸
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和自身产业结构特点,选择一批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重点培育、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开展示范,鼓励示范园区和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推广自身经验做法、放大示范带动效果,带动全省各类园区和小微企业跟进提升。
围绕“一上线”加强监测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已部署完成,全省117家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已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整体完成进度在全国位列前茅,得到了应急管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力争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2020年元月底前全部接入系统。其他各领域信息化监测平台也要加快推进,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上线监测。
河南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日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文规定,对不按规定建立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借助《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严格监管执法,通过严管重罚督促企业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同时,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档案,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据河南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9年,全省共确定双重预防企业13984家、园区81个,其中应急管理系统分管行业企业11162家,包括工贸行业3595家、非煤矿山31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7252家。总体看,全省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氛围日益浓厚,推进范围逐步扩大,体系质量明显提升。
“两覆盖、两示范、一上线”是省政府确定的双重预防建设目标。“两覆盖”即规模以上企业要实现全覆盖,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全覆盖;“两示范”即选择小微企业进行试点,选择非化工的产业园区进行试点示范;“一上线”是指省、市、县三级双重预防监管信息平台上线运行并与企业互联互通。河南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今年要着力做好几个方面工作:
围绕“两覆盖”提质扩面
目前危化、非煤等高危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已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他行业领域在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梯次推进,重点要抓好事故易发多发领域的规模以上企业,如涉氨制冷企业、金属冶炼企业等,要作为重点尽快覆盖到位,再逐步带动其他规模以上企业完成体系建设。
围绕“两试点”深化延伸
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和自身产业结构特点,选择一批城乡支撑条件较好的产业园区,选择一批有意愿、有能力、有基础的小微企业,作为试点重点培育、先行先试、总结经验、开展示范,鼓励示范园区和企业对外开展技术服务,推广自身经验做法、放大示范带动效果,带动全省各类园区和小微企业跟进提升。
围绕“一上线”加强监测
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测预警系统已部署完成,全省117家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已接入监测预警系统,整体完成进度在全国位列前茅,得到了应急管理部领导的充分肯定,下一步要再接再厉,力争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在2020年元月底前全部接入系统。其他各领域信息化监测平台也要加快推进,尽快实现重大危险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上线监测。
河南省安委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近日出台的《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并明文规定,对不按规定建立实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制度的生产经营单位,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地要借助《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河南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办法》严格监管执法,通过严管重罚督促企业履行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责任。同时,各地也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用监管机制档案,开展企业双重预防信用评价,根据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对存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