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20年2月7日,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为全文内容:

为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进一步做好农药进出口管理服务,优化农药国际贸易的营商环境,我司会同药检所所对2014版《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4版《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概况

2013年底原农业部和海关总署以联合公告第2203号形式发布2014版《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涉及农药制剂商品编码16类、原药编码1167个,其中原药包括我国登记的有效成分453个,未登记的714个。

二、《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修订概况

(一)农药原药

《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涉及农药原药共计1210个,在2014版的基础上增加59个、删除16个,即净增43个。另外,变更内容的23个。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需增加59个农药原药商品编码。国内登记农药有效成分699个,已列入2203公告的453个,未列入的有246个。这246个农药有效成分,有141个有效成分主要用于农药以外的用途,不需列入名录监管(见附件1),如柴油、硫磺、矿物油、硫酸铜等。有105个农药有效成分拟列入名录中,其中46种农药有效成分的原药(见附件2)合并到名录已有的商品编码中,59个有效成分的农药原药(见附件3)拟给出商品编码增加列入名录。

二是需删除16个农药原药的商品编码。拟删减2014版名录中农药有效成分16个(见附件4),其中非农药用途使用量大的品种6个,如硼酸锌、乙氧喹啉、胆钙化醇、硫酸链霉素等;免于登记的天敌赤眼蜂和捕食螨2个;重复的农药有效成分1个,如氟吡菌胺;植物源农药原料2个,如鲜或干的鱼藤根、除虫菊;除虫菊或含鱼藤酮植物根茎的液汁及浸膏;合并盐酸酯的5个,如咪鲜胺锰盐、2甲4氯异辛酯、2甲4氯乙硫酯等。

三是需更正或备注的23个农药原药的商品编码。2014版名录中需更正或备注的农药有效成分23个(见附件5),其中需更正有效成分名称的8个,需增加备注内容的15个。

(二)农药制剂

2014年至今,海关总署根据国际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规定,对农药成药(制剂)的商品编码进行了调整,《进出口农药管理名录(2020年)(征求意见稿)》涉及农药制剂共计20类。

其中增加的农药制剂商品编码4类。包括:一是编码38085200, DDT(ISO)[滴滴涕(INN)],每包净重不超过300克;二是编码38086100, 本章子目注释二所列货品:每包净重不超过300克;三是编码38086200, 本章子目注释二所列货品:每包净重超过300克,但不超过7.5千克;四是编码38086900, 本章子目注释二所列货品:其他。

附件:2-1.不列入的农药有效成分141个
          2-2.拟合并的农药有效成分46个
          2-3.拟增列的农药有效成分59个
          2-4.拟撤销监管的农药有效成分16个
          2-5.拟更正或备注的农药有效成分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