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4月20日,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在网站发布了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进行了回复,以下为具体内容。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药经营许可范围有关事项的请示》(甘农农发〔2020〕13号)收悉。根据农业部第2567号公告规定,现回复如下。

一、《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32种限制使用农药,前22种实行定点经营,后10种农药暂不纳入定点经营范围。

二、持有经营范围为“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许可证的农药经营者暂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名录(2017版)》规定的后10种非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


序号
有效成分名称
备注
1
甲拌磷
 
 
 
 
实行定点经营
2
甲基异柳磷
3
克百威
4
磷化铝
5
硫丹
6
氯化苦
7
灭多威
8
灭线磷
9
水胺硫磷
10
涕灭威
11
溴甲烷
12
氧乐果
13
百草枯
14
2,4-滴丁酯
15
C型肉毒梭菌毒素
16
D型肉毒梭菌毒素
17
氟鼠灵
18
敌鼠钠盐
19
杀鼠灵
20
杀鼠醚
21
溴敌隆
22
溴鼠灵
23
丁硫克百威
 
24
丁酰肼
25
毒死蜱
26
氟苯虫酰胺
27
氟虫腈
28
乐果
29
氰戊菊酯
30
三氯杀螨醇
31
三唑磷
32
乙酰甲胺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