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熠城   来源:中国化工报


中国银保监会等七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此举在金融机构及化工企业中引发积极反响。受访者认为,在企业面临国内外市场新挑战、国内又出现产业大转移的背景下,《通知》为广大中小化企发展创造了更为广阔的融资渠道。


担保机构表示,中小化企和涉及农化经营商户都属于《通知》划定的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支小支农担保贷款业务范围,待省市县确定具体监管名单后,有贷款需求的涉及农药经营的小微企业根据需要应该可以利用政府性担保机构担保方式融资贷款,从而拓宽涉农化企融资新渠道。


“《通知》释放的信号非常清楚,明确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弥补市场不足,降低服务门槛,聚焦支小支农主业,稳步提高支小支农融资担保在保余额占比。《通知》还将对纳入监管名单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相关业绩指标实施考核,从时间上看,正是与不久前17部委联合印发的支持中小企业25条新《意见》相配套,是确保相关融资制度具体落地的有效措施,可以满足小微农药、化肥、农膜及种衣剂生产经营企业的贷款需求。”苏北某县财政局负责人表示。


深圳市易普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贤定认为,国家出台融资政府性担保新政策,突出支小支农、降费让利等导向,对农化企业非常重要。毕竟县乡镇一级基层农药经营户的资金规模有限,在淡季储备农药时,几乎都面临资金短缺问题。现在有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支持, 对从事农资经营的小微企业确实利好。“我们将在品牌推广过程中宣传政府性融资担保新政,协助基层农药经营户更多地利用新政策扩大经营规模。”朱贤定说。


麟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也非常看好《通知》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作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高科技创新型小微化企提供担保的政策非常及时,特别是初创的科技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知识密集型企业,利用发明专利作为质押寻求担保贷款,有助于解决创新创业资金瓶颈,助推科技创新型企业尽快做大做强。”


“国家加大对中小型外贸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是对化工外贸企业最有力的支持。我们将根据经营需要,争取采用信保与担保相结合的模式,扩大融资规模,拓展化工国际业务。”连云港新晁化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业务负责人说。


开封一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筱华表示,他们将认真研究新政策,积极争取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等新的担保融资模式,筹集资金扩大产销量,满足市场需求。


“《通知》的出台很及时。”连云港双蝶染料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洪顺介绍说,沿海很多中小化企都面临退出和产业转移,政策性退出的企业也很想采用资产打包质押方式,寻求政府性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支持,以解企业产业转移过渡期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


“《通知》规范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收费,要求不得向客户收取担保费以外的费用,本身就节约了企业的融资成本,特别是提出降低担保费率,都是实实在在的让利。从细节上可以看出,政府部门在为降低化企经营成本提供全方位的财政支持。”江苏绿叶农化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李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