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四部分组成的欧洲委员会“农药一揽子法律”于上月(2009年12月)完成,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出版了关于农药统计的No 1185/2009(EC)法规(Regulation (EC) No 1185/2009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concerning statistics on pesticides)。该统计法规设定了收集年投放市场农药总额和各成员国农药年使用额信息之规范。
这项法律并入最新通过的2009/127/EC指令,用于规范机械化施药;除原有的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义务外,该法律还另增了确保环境保护的义务。
与植保产品市售法规(EC) No 1107/2009和建立了农药可持续使用框架的2009/128/EC指令一起,后者于11月加入了欧洲法,4者共同形成了完备的欧盟“一揽子农药法律”。
该法律体系介绍了将农药投入市场并应用于欧洲农业方面发生了怎样的根本变化。例如:关注于投放市场的植保产品法规意味着,含有特别有害的有效成分的农药将被判定为为非法。
而建立农药可持续使用框架指令则要求每个成员国采用国家行动计划(National Action Plan)设定“定量目标,指标,方法和时间表以减少农药使用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风险和影响。”此外,每个成员国必须“鼓励发展害虫综合管理和替代方法或技术以减少对农药使用的依赖。”
您可以在ENDUREs European documents阅读或下载6种语言版本的法规和指令。如果您需要的语言版本不在其中,请上EUR-Lex网站,那里有以23种官方语言编写的所有欧盟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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