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2020年12月10日,深交所向*ST辉丰发出关注函,深交所近期接到投诉称:辉丰股份披露《重大资产出售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中显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包含可转债募投项目‘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产权属于辉丰股份持股51%的子公司石家庄瑞凯化工有限公司,相关资产出售未经过瑞凯公司同意,存在资产权属不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存在法律障碍”等情况,深交所提出包括“请辉丰股份说明相关‘年产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权属,相关资产属于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如属于子公司资产,请补充说明出售相关募投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等要求。
12月12日,辉丰股份对深交所关注的问题发布公告并做如下回复:
1、请说明上述“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权属, 上述资产属于母公司还是子公司。如属于子公司资产,请补充说明出售上述募 投项目是否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
回复: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资产权属为母公司所有。2009 年,公司就取得草铵膦原药临时登记证。
2013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取得了农业部出具的草铵膦原药的农药登记证(登记证号:PD20130280)。 2015 年 2 月,公司启动“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备案及审批手续。2015年4 月9日,盐城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向我司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号:3209001501773-2), 明确我公司申请备案的年产5000吨草铵膦项目符合要求,准予备案,总投资额为 68622 万元。
2015 年 6 月 16 日,为了筹措草铵膦项目建设的资金,公司就此项目发行可转债,并召开了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2016 年 2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6]322 号《关于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我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4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六年。
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12 月 7 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12 月 11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本次资产出售的标的资产包括募集资金项目,同意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
2、投诉显示,上述“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由瑞凯公司出资建设。请说明上述项目的资金是否来自于募集资金专户。请你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公司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年审会计师、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明确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资金来自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2 月 14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辉丰股份公告显示,募投项目“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2016 年、2017 年、2018 年、2019 年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6,567.23 万元,2020 年 1-5 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42.27 万元,均系通过辉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
截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辉丰股份“年产 5,000 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 账面累计支出 47,209.50 万元,其中形成固定资产 14,020.44 万元,在建工程 31,221.57 万元(含与“年产 5,000吨草铵膦原药生产线技改项目”配套的高浓 COD 废水制水煤浆焚烧副产蒸汽项目累计工程支出9,932.74 万元,因环评批复被撤销于 2018 年度被拆除),以及预付设备款、无形资产、项目相关费用支出等1,967.49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