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王以燕1,李富根 1,袁善奎 1,穆兰1,农向群2,李梅2(1.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为了加强农药管理和食品安全监管,目前国际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农药登记制度并制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Maximum residue limits,MRLs)。同时,对部分低风险农药有效成分或相关组分,免除制定在食品中的残留限量。一般习惯把这些农药简称为“豁免残留限量的农药”,大多为生物农药。
截止2020年12月17日,美国公布注册的385个生物农药有效成分(不包括5个重复)和34个转基因植物(PIP),共计419个;其中微生物农药有145个,占生物农药总数的34.6%(不包括PIP)。
2021年1月6日,在美国联邦法规40 CFR 180中公布了251个豁免制定残留限量的清单(不包括1个已过期的临时豁免),其中多为生物农药,主要包括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其他类农药等(含部分惰性成分,美国对农药助剂实施管理)。
美国豁免残留限量的农药数量占已注册生物农药数量(不包括PIP)的65.2%;其中豁免残留限量的微生物农药数量占已注册微生物农药数量的66.9%。由此可见,美国的生物农药不是全部可列在豁免残留限量农药名单上。表1为美国豁免制定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名单,供读者参考。
表1 美国豁免制定食品中残留限量的农药(含部分惰性成分)名单
注:1 惰性组分,百草枯二氯化物催吐剂<0.3%;2 用于处理种子剂产品中;3 如吲哚乙酸和吲哚丁酸;4 惰性成分,在草甘膦产品中<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