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农产品安全的需求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在日益提高,生物农药因其毒副作用小、安全、环境兼容性好等特点得到了人们的公认,已成为全球农药产业新的发展趋势。

 

但是国际上对生物农药的定义和登记政策没有统一,各国对生物农药的概念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看法和认识。那么,何谓生物农药?国内外对生物农药的界定又有什么区别?对植物源农药的认知又有什么不同?


何谓生物农药?

 

生物农药有广义和狭义的定义之分:广义是指直接利用生物活体或生物代谢过程中产生的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或从生物体提取的物质(以及人工合成的与天然化合物结构相同)作为防治病、虫、草、鼠害的农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物源农药;狭义是指直接利用生物活体(微生物、动物、植物)作为农药的。


国内外对生物农药的界定


国际上对生物农药的定义和登记政策没有统一。对微生物和生化农药多数认为属于生物农药;对天敌和转基因的共识不多,我国在新《要求》中已无天敌登记规定;农用抗生素几乎没有认同的,有的国家还有无脊椎动物线虫等。部分国家和组织的生物农药分类见下表,可看到他们的差异。

 

中国:我国生物源农药门类齐全,涉及微生物农药、植物源农药、生物化学农药、天敌生物及农用抗生素等不同品种。根据《农药登记资料要求》,天敌生物在自然界存在,可以免于登记。此外,农用抗生素有这类产品虽然属于生物源,速效性和防治效果与化学农药相似,须参照化学农药的要求进行登记。

 

我国给生物农药登记相对宽松政策,为生物农药发展创造良好机遇

 

美国:PEA将源于动植物、细菌和某些矿物等天然物质的农药归类于生物农药,将其划分为微生物农药、转基因保护剂和生物化学农药三大类。

 

我国的生物农药正在发展阶段,尤其是化学信息素农药基本在起步阶段,与美国还有一定差距

 

日本:生物农药是一类用来防治病、虫、草害的药剂,其有效成分是生物体或生物体的提取物,这些活性组分直接或间接地对病虫草害起作用,包括:天敌昆虫、捕食螨、放饲不育昆虫、微生物、性信息素、抗生素、源于植物的生理活性物质等。

 

日本培育出不会飞的瓢虫,称为飞不走的“生物农药”

 

英国:作物保护协会根据来源把生物农药分为五类:天然产物(来自微生物、动植物),信息素(来自昆虫、植物),活体系统(病毒、细菌、真菌、原生动物、线虫),捕食昆虫和寄生昆虫。基因(来自微生物、动植物)作为农药的概念暂时难以被公众接受。


国外对植物源农药的定义


由于植物源农药多是较复杂的化合物,从性质到毒性等存在差异较大,各国对植物源农药的认知也存在各异。


美国生物农药定义最后落笔是低风险农药,实际是把植物源农药分为两部分,把对没有直接毒杀作用低风险部分(如引诱和驱避剂等类,如挥发性精油等产品)列入生物农药即可进入快速登记程序,利于推进生物农药的发展;且不强调是种植还是合成,只要求结构与天然相似、功能相同,可能也为节省资源、鼓励工业化生产;对其余部分则按常规农药登记(如除虫菊素、鱼藤酮、烟碱等)。

 

我国在《要求》中已明确植物源农药是指有效成分直接来源于植物体的农药,其产品名称可用有效成分命名,也可用“原料植物的通用名称+提取物”表示,但应明确标志性有效成分。我国登记将严格区分天然植物提取物和人工合成的植物源农药有效成分,如人工合成的植物源有效成分将按化学农药的登记资料要求,一般来讲,植物源农药的有效成分都较复杂。

 

目前,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生物农药使用量最多,占世界总量的44%。我国生物农药防治覆盖率近10%,远低于发达国家20%~60%的水平。为此,要提高生物农药的生产能力和使用水平,延缓化学农药的抗药性,优化品种结构,提高施药技术,让我国的生物农药早日迈进世界领域。


作者:李晓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