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近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发布了《关于江苏省2021年第一批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公告》,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2132002848, 发证时间:2021年11月3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利民化学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即2021年、2022年、2023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利民化学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原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调整为15%,对利民化学未来年度经营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