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这是中日首次达成关税减让安排,算是中日自贸关系取得了“零的突破”。由于此前中国与东盟、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分别签订了自贸协定,唯有跟日本之间没有自贸协定,而中日又恰是域内最大的贸易伙伴,因此RCEP的生效,对中日两国来说意义尤其重大。


长期以来,中日互为重要的农业贸易合作伙伴。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日农产品贸易一度快速增长。但随着日本与泰国、越南等签订自贸协定,对我国造成贸易转移,加之日本实行农残“肯定列表”制度等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导致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根据中国海关数据,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额从2001年的57.4亿美元增至2012年的120.2亿美元,随后出现下降,2019年降至103.8亿美元,2020年下滑至96.4亿美元,首次跌破100亿美元关口。这一状况在2021年则出现了新的变化。随着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得到控制,对日农产品出口出现恢复性增长。2021年前11个月,我国对日出口农产品94亿美元,同比增加6.6%,预计全年将重返100亿美元以上水平。


根据RCEP协定,日方承诺对中国63.3%的农产品给予零关税待遇。从具体产品上看,我国对日本具有出口优势的大部分水产品、果蔬、坚果、花卉、加工食品等都将享受这一待遇,对于未来进一步扩大我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中国也承诺对日本86.6%的农产品逐步取消关税,日本的水产品、加工食品、特色酒类等也将享受零关税待遇。在RCEP框架下,两国还可携手合作,优势互补,共同拓展亚太区域农业合作及农产品贸易,实现互利共赢。


RCEP谈判中,日本虽然守住了大米、小麦等5种重要农产品不减税,但我国具有出口优势的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领域几乎接近全面取消关税。其中,水产品关税为10%,水果17%,果汁30%,这些关税一旦取消,对我国出口企业而言将是巨大“红利”。据东京大学铃木宣弘教授测算,RCEP生效后,日本农业将让出5629亿日元(折合51.4亿美元)的市场,其中蔬菜和水果为856亿日元(折合7.82亿美元),占15.2%。


当然,RCEP生效后,也会有越来越多来自伙伴国的农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日本农产品对华出口额基数小,但增长势头十分迅猛。2001年这一数额尚不足3亿美元,2020年已达12.8亿美元,2021年前11个月又暴涨至17.6亿美元,同比增长38.5%,甚至日本政府还制定了五年内对华农产品出口额翻两番的目标。但我们细看出口产品种类,就会发现大部分是扇贝柱、清酒、威士忌、饮料及糕点等加工食品,价值虽高但总量不大,很难对国内农产品产生冲击,反而可能倒逼中国农业高质量发展,成为提升国内农产品竞争力的动力。从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居民消费升级视角来看的话,消费质量更高、更具多样性的产品,也有利于提升居民营养健康水平。例如,日本清酒普通关税达到40%,RCEP协定生效后关税立即降到零。假如国内消费者之前买一瓶日本清酒是280元钱,可能现在不到200元钱就能买得到了。


除了关税降低外,通关也会更加便利。比如蔬菜、水果等生鲜农产品,各国相互之间承诺力争6个小时通关,也就是说第一天在中国采摘下来的水果蔬菜,第二天就能送到日本老百姓的餐桌上了。RCEP协定还有一个原产地累积规则,有利于国际分工合作,促进中国与域内国家互相合作,共同把中国农产品价值链做得更长,进一步提升农业出口竞争力。


综上所述,RCEP的生效从短期来看,有机遇也有挑战;从长期来看,它必将是增强中国产业发展活力的强心针、助推器。中国只要更好地熟悉并充分利用好它的各项规则,就能够更快地把挑战转化为机遇。


RCEP生效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促进中日韩自贸区谈判的进程。由于复杂的地缘冲突、历史认识、领土争端等问题,中日韩作为东亚地区三大重要经济体,在自贸协定谈判道路上一波三折,始终无法达成一体化协议。RCEP的签署,为中日韩自贸协定的谈判奠定了良好基础,在RCEP大框架下,中日韩自贸谈判中诸多障碍性因素都有望得以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