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批准授予杀虫剂/杀螨剂氟丙菊酯和杀菌剂8-羟基喹啉再登记,这两个原药将于2012年1月起登入到新的欧盟农化登记法规1107/2009附件1中。

欧盟最初评审,认为氟丙菊酯登记资料不足后,撤销了这个原药的登记,Cheminova公司随后重新提交了申请并补交了资料才获得了重新登记,这个原药的最大用量不得超过每公顷22.5克,欧盟成员国需在2012年6月30日前检查相关登记产品是否符合这一标准,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给予相关产品再登记许可,再登记产品时,需考虑必要的风险缓解措施,包括对操作者、相关工作者、鱼类和其它水体生物、非目标节肢动物和蜂类考虑进行保护。此外,原药登记者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交确认信息:包括代谢物3-PBAld对地下水的潜在风险情况;对鱼类的慢性危害;对非目标节肢动物的风险评估情况。在两年之后,还需提交这个产品同分异构体的潜在立体选择性降解的影响情况评估资料,以供欧盟评估。

8-羟基喹啉也在2006年再登记时遭到了欧盟拒绝, 西班牙Probelte公司重新提交了登记,此次登记仅限于温室使用。成员国批准相关产品时, 必须确保喷施人员进行适当的个人防护,在2013年12月31日前, 登记人需提交:这个产品在空气中含量的监测方法;新的存储期间原药样本的代谢物研究和残留试验的稳定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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