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随着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实施,农药风险管理逐步推进,绿色环保理念不断深入,低风险农药和生物农药稳步上升。农药登记是农药产品进入市场的重要关口,品种结构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药产业的趋势和现状。本文总结和分析了2021年度及近年登记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供读者参考。
1 登记总体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国在有效登记状态的农药有效成分达到745个(包括仅限出口的新农药),登记产品44,603个(不包括仅限出口产品,下同),其中大田用农药41,739个,卫生用农药2,864个。自2013—2021年,农药登记产品总量的年均增长率为5.20%(图1),与2020年同比增加了6.49%(政策过渡期)。根据农业农村部第269公告,近两年批准了121个仅限出口(EX)农药产品登记(因禁止在境内销售使用,此文不作介绍)。目前,农药登记证持有人1,909家(比2020年有所增加),其中境内1,773家、境外136家。
图1 2013—2021年每年农药登记总量
图2 2013—2021年每年度新增农药登记数量
2021年度新增农药登记2,768个产品(其中大田用农药2,470个、卫生用农药298个),接近9年的平均值(图2)。自2013—2021年,虽然每年度登记产品数量波动较大,但总体呈下降趋势,其年均下降率为3.31%,农药使用量已连续5年负增长。
2 登记特点分析
2.1 微毒/低毒农药持续增加
从农药毒性级别看,近年每年微毒/低毒农药登记数量与当年农药登记总量的比率在稳步上升,从2013年的78.3%上升到2021年的85.6%,年均增长率为1.12%,其中2021年与2020年同比增加了0.94%。每年的中等毒、高毒/剧毒农药登记数量与当年农药登记总量的比率相应在逐渐下降。
每年微毒/低毒农药新增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登记数量的比率持续上升,9年的平均值为93.9%,2021年达到95.9%,其中微毒产品增加凸显,年均增长率为4.82%(图3)。9年来在新农药登记中,微毒/低毒农药数量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数量比率的年均值为97.1%,其中2021年新农药微毒产品与2020年同比增长率为156%(图4)。同时也反映出我国登记的高毒农药数量在快速递减,微毒/低毒农药增加显著。随科技水平的提高促进新农药发展,加强高毒、高风险农药的替代与管理,逐步改善我国农药品种结构,全面提升农药质量。
图3 微毒/低毒农药新增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登记总量比率
图4 微毒/低毒新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数量比率
农业农村部公开征求意见,拟自2022年3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禁止生产;自2024年3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农业农村部第536号公告已明确淘汰措施,具体为:自2022年9月1日起,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原药及制剂产品的农药登记,禁止生产。已合法生产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可以销售和使用,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编者注)]。对涕灭威、灭多威、克百威、氧乐果、磷化铝和氯化苦等高毒农药将分期分批淘汰。
2.2 剂型优化趋势明显
近年来,我国登记农药环保型剂型的数量在快速上升,剂型优化趋势明显,降低了对人畜和环境的影响。从登记各主要剂型产品数量看,虽然乳油登记数量一直最多,但它与当年产品登记总量的比率却一直呈下滑态势,其年均下降率为4.71%,近2年有所上升,说明乳油产品的生产许可和登记在适度把关;同样可湿性粉剂的比率也在逐年下降,年均下降率为3.33%;而悬浮剂、水分散粒剂和可分散油悬浮剂的比率在持续上升,年均增长率分别为8.70%、5.96%和16.0%(图5)。其实从图5可看到我国主要剂型的发展史。
图5 各主要剂型登记数量与当年产品登记总量比率
(注:EC乳油、WP可湿性粉剂、SC悬浮剂、WG水分散粒剂、OD可分散油悬浮剂)
需要关注的是,每年各主要剂型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产品登记数量的比率变化较大(图6),其中悬浮剂的比率上升最快,自2013年起就保持名列前茅,年均增长率为6.12%;可分散油悬浮剂的比率增长显著,年均增长率为13.4%;水分散粒剂和乳油的比率下降平缓,年均下降率分别为5.87%和5.02%;可湿性粉剂的比率明显下滑,其年均下降率为16.7%。图6可看到我国农药剂型的未来趋势。
图6 各主要剂型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产品登记数量比率
每年登记的农药中环境友好剂型的种类在增多,如悬浮剂、可分散油悬浮剂等大宗剂型,还有饵剂和挥散芯等剂型。
2.3 杀菌剂下滑打破三大类农药趋于平均局面
从农药的用途类别看,虽然每年杀虫剂登记数量一直处在领先地位,但它与当年农药登记总量的比率在缓慢下降,而除草剂的比率在持续上升。
2016年起,杀虫剂(包括卫生用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农药登记数量的比率改变了领先局面而逐年降低,近2年有所上升,2021年回到首位。2017—2020年起除草剂的比率稳居第一,2021年回落为第二(图7)。杀菌剂近2年下滑明显(国际杀虫剂抗性行动委员会IRAC在2019年成立了线虫工作小组,对杀线虫剂的作用机制分类和抗性风险识别提供指导。建议考虑杀线虫剂类别及归属),打破三大类农药(杀虫、杀菌、除草)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农药的比率趋向平均局面(图8)。
图7 三大主要类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登记数量比率
图8 2021年各类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登记数量比率
前6年每年卫生用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登记数量的比率在明显下滑(图9),2019—2021年波动上升,2021年突破并略高于原水平,可能是大田农药企业及新企业的加入推进此行业前进,尤其是环境用产品和饵剂等登记数量的增加丰富了市场品种。
图9 卫生用农药登记数量与本年度新增农药登记数量比率
2.4 生物农药增长显著
我国生物农药主要包括生物化学农药、微生物农药和植物源农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有效登记状态生物农药的有效成分有141个,产品2,105个(未包括农用抗生素和天敌)。近7年来生物农药有效成分和产品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68%和10.6%(图10~图11),近3年第1次出现产品年均增长率超过有效成分年均增长率,说明我国生物农药登记数量开始加速增长,生物农药行业正逐步壮大。
图10 2015—2021年各类生物农药有效成分登记数量
图11 2015—2021年各类生物农药产品登记数量
近9年,每年新生物农药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品种数量的比率趋于起伏上升态势,年均增长率为38.4%,2021年新生物农药品种数量与2020年同比增长了114%(图12),这是我国新农药登记史上的新气象。登记资料要求的提高使新化学农药登记较难,生物农药(或卫生用农药)登记资料要求相对较低,不少企业转向研制生物农药。在2021年新农药品种中生物农药占比达71.4%,仅微生物农药就占42.8%。由于生物农药的特性及工业化生产等技术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逐步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防效,鼓励企业开发、登记高效低风险农药产品。
图12 2013—2021年新生物农药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数量比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一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中,虫害名列第一的“草地贪夜蛾”在我国已有18个防治此类靶标的产品取得登记,77.8%为生物农药,涉及球孢白僵菌、金龟子绿僵菌、苏云金杆菌、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草地贪夜蛾信息素和苦参·印楝素;名列第二的“飞蝗”已有37个防治蝗虫类的产品取得登记,37.8%为生物农药,涉及球孢白僵菌、金龟子绿僵菌、蝗虫微孢子、苦参碱和印楝素。
2.5 主要防治作物/场所及靶标
目前,我国登记农药产品中涉及防治作物数量最多的主要有:水稻、甘蓝、黄瓜、柑橘、棉花、苹果、小麦等;涉及除草场所数量最多的主要有:玉米田、非耕地、小麦田、大豆田、水稻田等。防治作物靶标数量最多的主要虫类有:蚜虫、红蜘蛛、菜青虫、稻飞虱、小菜蛾、棉铃虫等;菌类有:霜霉病、白粉病、纹枯病、炭疽病、稻瘟病等;杂草类有:一年生杂草、杂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一年生阔叶杂草等。这基本体现并吻合当下我国主要粮棉、蔬菜和水果等作物在杀虫、杀菌及除草上的需求(可能随地理环境、气候和生活习惯等因素变化),有助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草害,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
2.6 我国农药制造水平稳步提高
新《条例》鼓励和支持研制、生产、使用安全、高效、经济的农药,为低风险农药创造良好机遇。在新形势下我国制造研发农药及专利产品随着波动正逐渐增加,9年来,国内企业登记的新农药数量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品种数量比率的年均值为64.6%(图13),年均增长率为2.14%,2021年与2020年同比增长了62.0%,这标志着我国农药的制造和研发水平在稳步提高。境外企业登记的新农药多具有作用机制新颖、与现有产品无交互抗性等特点,具有一定引领作用。
图13 国内企业登记的新农药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品种数量比率
另外,在新登记农药品种中,原药/母药与制剂同时登记数量在起伏上升,9年来此类品种与本年度新农药登记品种比率的年均增长率为3.15%,其年均值为73.6%(图14)。
图14 原药/母药与制剂同时登记新农药与新农药登记数量比率
2.7 中药材用药稳步增长
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中药材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生产,规范中药材用药登记和管理、加强农残监管,提升中药材质量。根据农农(农药)[2020]102号文,充分利用财政项目和社会资源,引导试验单位和生产企业开展中药材等小宗作物用药登记联合试验,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加快登记步伐,为特色农业产业提供支撑服务。现在枸杞、金银花、人参、三七、铁皮石斛、白术、贝母、地黄、元胡(延胡索)、黄精、玄参、党参、丹参、麦冬、当归、苍术、板蓝根、川芎、黄连、荆芥、芍药、沙棘、大黄等中药材上已有登记农药产品。部分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在生活中更偏向于“食品”,如山药、百合、菊花、姜、枣、大蒜等,这部分登记数量相对较多。由于多数中药材采收后,需炮制加工及提取,经口服才能发挥其药用价值,作为一种特殊“食品”,建议对部分易混淆的植物(如槐、白扁豆等)名称后加注“药用”。
目前,在中药材上取得登记的产品已有437个,主要为杀菌剂(占59.0%)和杀虫剂(31.1%),涉及99种有效成分,近几年登记的农药品种和数量在稳定增长。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包括96种农药在9个药用植物上的160项最大残留限量(MRL)标准,涉及人参、枸杞、三七、石斛、百合(干)、白术、贝母、金银花、元胡等。要加快中药材用药登记和制订残留限量标准步伐,推动我国独特传统医药资源中药材科学用药,降低农残风险,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疗效。
2021年我国已制定近100项特色小宗作物药效试验准则/防治规范及其农药残留检测方法等标准(表1~表2),其中有白术、麦冬、党参、浙贝母、黄栀子(栀子)、砂仁、枸杞等中药材标准,虽然多为地方和团体标准,但灵活补短板,有利于推进小宗作物标准规范化。
表1 2021年特色小宗作物药效试验准则/防控规程等部分标准
表2 特色小宗作物中农药残留检测方法标准
2.8 向科学精准用药迈进
2021年发布了团体标准《农药田间最低有效剂量测定》(T/CCPIA 110—2021)及57个杀虫剂、杀菌剂和除草剂产品的施用限量标准。此系列标准在农药领域提出一个新理念——最低有效剂量,即在有害生物对作物的为害达到防治阈值时,农药对有害生物达到可接受防治效果所需要的最低使用剂量。在田间试验条件下,通过一系列剂量效应试验和统计分析(P<0.05),将满足以下条件的最低试验剂量确定为最低有效剂量:可有效控制有害生物对作物的为害,通常杀菌剂的可接受防治效果为>80%、杀虫剂的可接受防治效果为>85%、除草剂的可接受防治效果为>90%;对有害生物具有一致、稳定的防治效果;最大限度降低农药的田间使用量。
农药产品的施用限量是以农药最低有效剂量为施用下限,以膳食风险施药阈值、环境风险施药阈值和农药登记剂量高值三者中的最低值为施用上限,所设立的农药安全施药阈值区间。反之,则应进行风险再评价。
只有做到科学精准施药,才能最大限度降低田间使用量,减少浪费和环境暴露量,也才能有效减量增效,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3 小结
从2021及近年登记数据分析,安全、环保的农药品种和剂型、生物农药及中药材用药的品种和数量都在稳步增加。建议转换思维视角,提高企业研发生产、专业化审批和检测技能的水平,建立交流平台,对申报新品给予严谨可行的指导和建议,以降低或减少高费用试验,节省社会资源和时间、减轻企业负担,又能科学管理,将有利快速低风险农药前进。
按“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2025年我国三大粮食农作物化学农药利用率将达到43%以上(2020年为40.6%)、三大粮食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2020年为41.9%)。我国农药正朝着有利于人畜健康和减少环境影响方向迈进,多学科携手一起向未来,推进农药产业高质量的发展。
数据是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基本元素,是统计分析和制定策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为此需要共同规范优化农药数据库和词条的设计及录入,提高数据准确性及数字化、标准化水平。
作者:白小宁1,李友顺1,赵安楠1,李富根1,袁善奎1,王以燕1*,王柔2(1.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2.中国农业大学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