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氟啶脲″打假公告
根据市场反馈,目前国内存在″氟啶脲″原药地下黑工厂非法生产、非法销售行径,给国内″氟啶脲″农药制剂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极大的安全以及合规风险。我司已初步掌握部分证据和相关信息,现特此正告如下情形均涉嫌构成违法行为:
1. 既未取得″氟啶脲″原药生产许可证,又未取得″氟啶脲″原药登记证而生产″氟啶脲″原药的;
2. 虽取得″氟啶脲″原药登记证,但未取得″氟啶脲″原药生产许可证而生产″氟啶脲″原药的;
3. 虽取得″氟啶脲″原药生产许可证,但未取得″氟啶脲″原药登记证而生产″氟啶脲″原药的。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四十四条第3款规定: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货值1万元以上的,处货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农药制剂生产企业如采购、使用未依法取得有关许可证明文件的原材料,也属于违法行为。
作为中国负责任的农化企业,我们有义务、有责任维护国内原药和制剂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以践行国家粮食安全及种植户的合法权益。
为更有效地配合执法机关严厉打击上述″氟啶脲″违法生产和销售的行为,从即日起将对″氟啶脲″生产的上述不法行为进行公开悬赏。
广泛接受各方人士举报。并友情提醒如下:
一、郑重提醒″氟啶脲″制剂生产企业,选择氟啶脲原药三证齐全企业合作,正视不要发票、开中间体发票或者换品名发票所带来的长期法律合规风险隐患。
二、特别提醒经销商朋友,在经销氟啶脲制剂产品同时,应及时索取供应商的原品名发票以保障自身权益。
三、尤其提醒部分国内、出口贸易商,合法合规买卖,国内可以从终端市场追溯,国外有目的国(越南)海关数据可查,不要因小失大。
四、友情提醒国内三证齐全而未实际生产企业,为地下黑工厂开票洗白也是违法行为。
举报联系方式:马小姐
打假专线:0514-85888888-7880
公司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绝不对外泄露!
悬赏办法如下:针对同一个违法生产、销售企业,举报人提供有价值线索的(如: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数量、销售对象、销售渠道、销售数量等信息),对第一顺序举报人奖励人民币现金:壹拾万元整;对第二顺序举报人奖励人民币现金:伍万元整;对第三顺序举报人奖励人民币现金:叁万元整。举报人顺序将按照举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详细性、有效性进行排序。
自即日起接受社会举报,共同维护公正、法治的社会环境。
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