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中国植保导刊》2023年第10期

作者:罗俊霞、赵建波、申战宾、段鹿梅、陈璐、潘玲、王倩、樊会丽



草莓在我国南起海南,北至黑龙江,东自江浙,西到新疆均有栽培,栽培区域间的气候条件不同,导致各地草莓上病虫害的发生特点也存在差异,需因地制宜对症用药,在用药品种较多的情况下,保证规范用药尤为重要。但在生产实践中,常出现不重视用药规范,乱用、滥用农药而引发的草莓质量安全事件。


例如2015年初,浙江台州抽检的约30个批次的草莓中,有11个批次存在使用违禁药物、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所涉草莓多达8吨;同年报道的北京草莓中存在可能致癌的物质″乙草胺″,又使草莓的质量安全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


自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较多的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相继建立,对我国草莓的生产和管理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现有农药登记框架下进一步规范草莓上农药的使用,是提高我国草莓产量、保证草莓安全供应的重要环节。


笔者基于我国农药信息网数据和我国新修订的《GB 2763—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以下简称GB 2763—2021)中与草莓相关的指标,对我国草莓农药登记和残留限量的现状进行梳理,结合生产中的用药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国草莓农药登记情况


在我国登记应用的农药产品需经过田间药效试验,登记其针对作物、场所、防治对象、毒性、施用浓度及施用方式等信息。GB 2763—2021 中的限量值规定了在食品、农产品内部或表面某种农药的法定允许最大浓度,与之相关的指标为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cceptable daily intake,以下简称ADI):人类终生每日摄入某物质(农药有效成分),而不产生可检测到的危害健康的估计量。ADI值以每千克体重可摄入的量表示(mg/kg bw),是制定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重要毒理学依据。


截至2022年6月,我国现行有效的、登记在草莓上的农药产品共计137个,其中单剂102个,复配剂35个;涉及杀虫(螨)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等。


1. 单剂


由表1可知,草莓上登记使用的单剂农药有杀虫(螨)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3类共44种有效成分,其中具有杀虫杀螨作用的有效成分为15种,防治对象包括叶螨、根结线虫、蚜虫和斜纹夜蛾;具有杀菌功能的有效成分为30种,防治的病害包括白粉病、炭疽病、灰霉病、枯萎病、根腐病和叶斑病;兼具杀虫、杀菌作用的农药有效成分有3种;植物生长调节剂2种。


登记农药的剂型有悬浮剂、可湿性粉剂、乳油、水剂、可溶液剂、水乳剂、水分散粒剂、气体制剂、微(囊)粒剂、微乳剂和可溶粒剂,其中,有10种有效成分在不同厂家登记的信息中有2~3种剂型,包括7种化学农药:咪鲜胺、苯醚甲环唑、醚菌酯、戊唑醇、嘧菌酯、嘧霉胺、吡唑醚菌酯,以及3种生物源农药:苦参碱、枯草芽孢杆菌、24-表芸苔素内酯。


我国农药信息网显示,草莓上登记的农药单剂,除了浙江省桐庐汇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枯草芽孢杆菌、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9912以及已登记的所有木霉菌商品的施用方式是灌根,棉隆是撒施或土壤处理,硫酰氟是土壤熏蒸外,其他单剂的施用方式均为喷雾。将农药登记信息与GB 2763—2021相比,有6个化学杀虫剂、3个生物杀虫剂、6个化学杀菌剂、6个生物杀菌剂、2个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有效成分未制定限量标准(生物杀菌剂中有5个被豁免制定限量标准);有1个化学杀虫剂、2个生物杀虫剂、10个生物杀菌剂、1个植物生长调节剂有效成分未给出ADI值。


表1  草莓上登记使用的农药单剂信息及其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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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复配剂


由表2可知,在草莓上登记的22种复配剂包括了17种化学杀菌剂、1种生物杀菌剂、2种化学杀虫剂、1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和1种除草剂,所含有效成分包括17种化学杀菌剂、2种生物杀菌剂、4种化学杀虫剂、2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和2种除草剂。登记农药的剂型有悬浮剂、乳油、水分散粒剂、水乳剂和可湿性粉剂。防治对象可参考相关单剂,包括白粉病、灰霉病、炭疽病、枯萎病及蚜虫、蓟马,以防治白粉病和灰霉病居多;除防治枯萎病的复配剂采用灌根施用外,其他均为喷雾施用。


表2  草莓上登记使用的农药复配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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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配剂的有效成分(剔除了表1单剂中已列出的) 在GB2763—2021中的限量和ADI如表3所示,在化学杀菌剂、生物杀菌剂、杀虫剂、植物生长调节剂、除草剂中,分别有4、1、3、2、1种有效成分未制定限量值,生物杀菌剂多粘类芽孢杆菌被豁免制定限量值;化学杀菌剂、生物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分别有1、1、2种有效成分暂未给出ADI值。


二、我国草莓生产中的未登记用药情况


在草莓生长过程中,常见的病虫害包括白粉病、病毒病、芽枯病、灰霉病、蚜虫、叶螨、棉铃虫、金龟子、蓟马等。不同种植区域的病虫害各有特点,如北京市常见草莓病害还有叶斑病(蛇眼病)、褐斑病、轮斑病、炭疽病,枯萎病、根腐病、黄萎病;河南省草莓上的新病害空心病和红叶病呈上升趋势,土壤连作障碍突出;杭州市草莓生产中灰霉病、白粉病、叶螨、烟粉虱常年发生且程度较重;黄萎病、蚜虫中等发生,叶斑病、病毒病等时有发生。对照表1和表2可发现,已取得登记的农药并不能覆盖草莓生产中的全部有害生物,例如蛞蝓、病毒病、红叶病、空心病等,均无对应的登记农药,为防控这些有害生物,只能使用未在草莓上登记的农药。


表3  草莓上登记使用的复配剂有效成分的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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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吴声敢等调查,浙江省草莓生产中使用的农药有57种,其中的9种杀虫剂(哒螨灵、茚虫威、毒死蜱、克百威、敌敌畏、噻螨酮、螺螨酯、烯啶虫胺、炔螨特)、14种杀菌剂(腈菌唑、腐霉利、多菌灵、代森锰锌、百菌清、代森联、烯酰吗啉、氟硅唑、氯化苦、甲霜灵、烯唑醇、矿物油、甲基硫菌灵、嘧菌环胺)、4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多效唑、赤霉素、吲哚乙酸、复硝酚钠)、3种除草剂(丁草胺、精喹禾灵、莠去津)未在草莓上登记。


岳宁等对北京地区的110批次草莓样品进行检测,共检测到44种农药,其中的13种杀虫剂(乐果、异丙威、螺虫乙酯、多杀霉素A、氟啶虫胺腈、四螨嗪、辛硫磷、丁醚脲、噻虫嗪、氟铃脲、噻虫啉、灭幼脲、唑螨酯)和杀菌剂啶菌噁唑、植物生长调节剂脱落酸未在草莓上登记。


杨秋菊等对广东省中山市的167批次草莓样品进行检测,共检测到26种农药,其中的霜霉威、灭多威、丙溴磷、氯虫苯甲酰胺、吡虫啉、灭蝇胺、敌百虫、噻嗪酮未在草莓上登记。李玲等调查设施草莓的质量安全状况时发现,在草莓上使用的农药达73种,其中一部分农药既未在草莓上登记,也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如乙霉威、精喹禾灵、异丙威、溴菌腈等。


武旭斌等调查安徽某草莓基地土壤中农药残存情况,检出了氰霜唑、丙环唑等未在草莓上登记也未制定残留限量标准的农药。


三、建议


1. 加快制定已登记农药的限量标准。因为草莓果实未被不可食用的果皮包被,果肉可与农药直接接触,更易受到污染,所以建议在草莓农药登记框架下,以在草莓上已登记但未确定残留限量的农药为研究对象,开展其在草莓上的残留降解动态研究,尽快完善限量标准,也可为草莓急性或慢性膳食摄入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2. 生产中优先推荐使用已在草莓上获得登记的农药。各级植保部门应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引导草莓种植者优先使用已在草莓上获得登记的农药成分进行有害生物防治。在同等防效水平下,优先选择《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中A级绿色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已制定了限量标准的农药和AA级绿色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被豁免制定限量标准的农药。


3. 建议制定草莓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和用药规范。在草莓农药登记框架下开展试验研究,全面调查各种农药对草莓次要病虫害的防治效果,明确其防治对象,同时在《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的指导下,扩大草莓上登记农药的范围,尤其是AA级绿色食品中允许使用的农药。根据各地的病虫害发生特点,遵循各种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制定并细化草莓上病虫害防治操作规程和用药规范,以保证草莓的食用安全,促进我国草莓产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