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截止目前,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已发布的《绿色高质量农药产品名单》中已有125家企业的254个产品列入其中。这些产品分析情况如下:
一、种子处理类是重要的方向
种子处理类产品主要包含7种三元混配产品,涵盖多种杀菌、杀虫和植物生长调节成分。
其中杀菌有效成分包括精甲霜灵、咯菌腈、氟唑环菌胺、噁霉灵、噻菌灵、苯醚甲环唑、氰烯菌酯、噻呋酰胺;杀虫有效成分包括噻虫胺;植物生长调节有效成分包括28-表高芸苔素内酯、赤霉酸、吲哚乙酸。
这些种子处理类产品主要由先正达、苏研、山东仕邦、河北中天邦正、六夫丁等企业生产。
二、生物类是重要的方向
生物类产品有效成分丰富,共61种,包括植物生长调节、杀菌、杀虫、杀鼠等。
a)杀菌类:蛇床子素、大蒜素、丁子香酚、嗜硫小红卵菌HNI-1、甾烯醇、甲基营养型芽孢杆菌、9912枯草芽孢杆菌、苦参碱、宁南霉素、申嗪霉素、井冈霉素A、春雷霉素、四霉素、链蛋白、S-诱抗素等。
b)植调类:多类芸苔素内酯、苄氨基嘌呤、吲哚丁酸、萘乙酸、三十烷醇、胺鲜酯、赤霉酸、甾烯醇等。
c)杀虫类:苦参碱、除虫菊素、藜芦根茎提取物、甘蓝夜蛾核型多角体病毒、多杀霉素、双丙环虫酯等。
d)诱抗类:氨基寡糖素、香菇多糖、极细链格孢激活蛋白等。
e)杀鼠类:雷公藤甲素等。
这些生物类产品主要由河北中保绿农、河北中天邦正、华北制药爱诺、河北赛丰、内蒙古帅旗、内蒙古中农、上海沪联、上海农乐、江苏丰山、江苏剑牌、无锡开立达、浙江大鹏、钱江生化、浙江泰达、浙江威尔达、浙江新农、江西威敌、江西新龙、江西新瑞丰、赣州一村、山东圣鹏、山东仕邦、山东统防、山东中新科农、德州祥龙、河南六夫丁、孟州农达、河南福瑞得、武汉科诺、湖南新长山、德强生物、东莞瑞德丰、广东真格、桂林集琦、贵州道元、重庆依尔双丰、成都绿金、成都新朝阳、陕西康禾立丰、陕西上格之路、蒲城美尔果、陕西汤普森、陕西亿田丰、渭南东旺农华、杨凌馥稷、德国阿格福莱、日本北兴等企业生产。
三、杀菌剂数量显著多于其他类别
杀菌剂数量最多,包括130种有效成分,其次是杀虫剂(含杀螨)59种,植调剂38种,除草剂25种。
(一)涉及的化学杀菌有效成分和分类:
(二)涉及的化学杀虫有效成分和分类:
(三)涉及的除草有效成分和分类:
(四)涉及的植物生长调节有效成分和分类:
四、绿色高质量的几个主要衡量因素
衡量标准主要包括:高效性、膳食安全性、低药害风险、环境友好性、直接风险控制、管理风险控制、潜在风险控制,以及符合制剂加工规范。
一是高效性。有利于实现农药减量增效。对同一化学农药品种,国内已大量生产推广高效体的,不选择混合体。
二是膳食安全性。对ADI(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的下限有明确的量化要求。原药或母药为低毒或微毒。不属于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常发现残留超标的农药品种。应为纳入GB 2763-最新年度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农药。
三是低药害风险。使用安全性好、使用技术要求不高。自该品种在我国推广应用以来,未发生较大的药害或农田生态安全事故。
四是环境友好性。产品剂型与已登记的相同农药品种比较,其在环境保护方面不低于行业一般水平,鼓励环境友好型的剂型。不使用我国禁用或有关名单中列出的农药助剂,所使用的助剂不得超过有关限量要求。乳油产品中有机溶剂含量符合HG/T 4576规定的限量指标。对乳油和可湿性粉剂实施更严格的评估。不使用铝箔作为产品包装材料。
五是控制直接风险。应当不属于国家严格管控的农药品种:
a)我国严格管控的农药品种;
b)国际公约严格管控的农药品种;
c)《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包括的农药品种。
六是控制管理风险。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段内不得被农业农村部或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纳入农业农村部重点监管农药生产企业名单。
七是控制潜在风险。对产品登记上市应用的时间有下限年度的要求。且要求已大面积推广应用,在推荐剂量范围内,防治效果良好。
八是生产上应匹配农药制剂加工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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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绿色高质量农药产品″在农药种类、成分和生产上具有先进性和高标准。这一标准的实施将推动农药行业的转型升级,助力绿色农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