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日前,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获批正式登记国内企业首个氟啶虫胺腈产品—30%氟啶虫胺腈·噻嗪酮悬浮剂(氟啶虫胺腈9%+噻嗪酮21%;质量浓度326克/升,氟啶虫胺腈98克/升+噻嗪酮228克/升),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为柑橘树矢尖蚧,推荐在矢尖蚧发生初期,以4000~5000倍稀释液,均匀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35天。


氟啶虫胺腈是原美国陶氏益农公司开发的防治吸汁类害虫的新型砜亚胺类杀虫剂,可以说是抗性管理方面的一个新防治药剂,被杀虫剂抗性行动委员会认定为全新Group 4C类杀虫剂中唯一成员。氟啶虫胺腈作用方式为触杀和胃毒,具有内吸传导和渗透作用,适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粉虱、飞虱和蚧壳虫等。其与新烟碱类杀虫剂没有交互抗性,可用于防治对新烟碱类、菊酯类、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产生抗性的害虫。


此前,原美国陶氏益农公司(现已变更为科迪华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独家登记氟啶虫胺腈产品(不含原分装登记产品),其中95.9%原药和50%氟啶虫胺腈水分散粒剂、22%氟啶虫胺腈悬浮剂和40%氟啶虫胺腈·乙基多杀菌素水分散粒剂等3个制剂产品目前仍处于登记有效期,37%氟啶虫胺腈·毒死蜱悬乳剂已于2022年10月17日有效期届满。4个制剂产品中,只有22%悬浮剂单剂登记作物和防治对象包括柑橘树矢尖蚧,推荐在第一代矢尖蚧低龄若虫始盛期,以4500~6000倍稀释液,均匀喷雾施药1次,每季最多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GB 2763规定了氟啶虫胺腈和噻嗪酮在我国柑橘类水果中的多项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其中氟啶虫胺腈在柑、橘、橙、柠檬、柚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2、2、2、0.4、0.15 mg/kg(均为临时限量),噻嗪酮在柑、橘、橙、柠檬、柚、佛手柑、金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0.5、0.5、0.5、0.5、0.5、1、1 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