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11月4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农药管理制度,农业农村部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形成了《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在″农药标签和说明书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增加″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从″同一生产企业仅可使用一个品牌标志或商标″修改为″同一登记证持有人的同一农药产品标签只能标注同一个商标″,″一证一品″或将成为现实。
附件:
1.农业农村部关于修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