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海南农药监管工作,结合农药生产和农业用药需求实际,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修改形成《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25年修订版)》并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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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与 2021 年修订版相比,2025年修订版主要变化主要有:


一、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含有特定成分的农药部分


新增的农药成分 : 2021 年修订版禁止销售和使用的氰戊菊酯、丁酰肼(比久)、毒死蜱、三唑磷、氟苯虫酰胺,在2025 年修订版中被列入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成分。


删除的农药成分 :2021 年修订版中禁止销售和使用的五氯酚(五氯苯酚),在 2025 年修订版中被删除,不再列入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农药成分列表中。


二、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使用的其他相关规定部分


毒死蜱相关规定的调整 :2021 年修订版规定禁止销售和使用含有毒死蜱成分的农药,但 2025 年修订版则调整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含有毒死蜱成分的农药,不过允许取得含有毒死蜱成分农药登记证的生产企业,以向省外销售为目的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行为。


附件:


《海南经济特区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农药名录(2025年修订版)》

(公开征求意见稿)


一、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含有以下成分的农药:


1.六六六;2.滴滴涕;3.毒杀芬;4.二溴氯丙烷;5.杀虫脒;6.二溴乙烷;7.除草醚;8.艾氏剂;9.狄氏剂;10.汞制剂;11.砷类;12.铅类;13.氟乙酰胺;14.甘氟;15.毒鼠强;16.氟乙酸钠;17.毒鼠硅;18.甲胺磷;19.对硫磷;20.甲基对硫磷;21.久效磷;22.磷胺;23.甲拌磷;24.氧乐果;25.水胺硫磷;26.特丁硫磷;27.甲基硫环磷;28.治螟磷(有机磷产品中含治螟磷成分在标准允许范围之内的除外);29.甲基异柳磷;30.内吸磷;31.涕灭威;32.克百威;33.灭多威;34.灭线磷;35.硫环磷;36.蝇毒磷;37.地虫硫磷;38.氯唑磷;39.苯线磷;40.杀扑磷;41.硫丹;42.五氯酚钠;43.氯丹;44.灭蚁灵;45.溴甲烷;46.磷化铝;47.磷化锌;48.磷化钙;49.磷化镁;50.硫线磷;51.敌枯双;52.六氯苯;53.丁硫克百威;54.乐果;55.氟虫腈(除卫生用);56.乙酰甲胺磷;57.氯磺隆;58.福美胂;59.福美甲胂;60.甲磺隆;61.胺苯磺隆;62.三氯杀螨醇;63.林丹;64.氟虫胺;65.百草枯;66.2,4﹣滴丁酯;67.八氯二丙醚;68.氯化苦;69.氰戊菊酯;70.丁酰肼(比久);71.氟苯虫酰胺;72.三唑磷。


二、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含有毒死蜱成分的农药,但允许取得含有毒死蜱成分农药登记证的生产企业,以向省外销售为目的的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行为。


三、国家规定或农业农村部公告禁止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其它农药。


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名录根据国家和海南有关农药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