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0日-21日,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副主任委员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陈宗懋院士和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乔雄梧研究员主持,30名委员和4个单位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审议了《食品中2,4-滴等106种农药1276个CAC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转化》(送审稿)、《食品中胺鲜酯等7种农药20个最大残留限量标准》(送审稿)、GB 2763-2012《资料性附录A》等3项议题。会议通过了2,4-滴等113种农药1251项最大残留限量,对《资料性附录A》进行了修订,统一和规范了产品名称和测定部位。 
 
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隋鹏飞在会议上指出,制定农药残留标准,维护国家利益,是农业部、各位委员和单位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要增强对加快标准制定的重要性的深刻认识,强调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工:
一是要明确CAC标准转化原则,细化转发方法,加快转化步伐;
二是要强化标准制定的目的,完善标准的针对性;
三是要实现农药残留标准制定与农业生产和农药登记管理更好衔接,引导农业安全生产和农药行业发展;
四是要加强基础研究和数据积累,不断健全农药残留标准体系;
五是要加强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做好标准宣传、培训和引导,提高公众参与度。 
 
种植业管理司何才文副司长、委员会秘书长季颖总农艺师、副秘书长董洪岩处长、李文星处长和叶贵标处长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