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9月26日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的有关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质检总局、铁路局、民航局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共有2936个化学品收录,其中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品名后标记“*”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可不执行其他相关许可制度。
意见征求截至2013年10月31日。
此次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共有2936个化学品收录,其中农药条目结合其物理危险性、健康危害、环境危害及农药管理情况综合确定。品名后标记“*”的化学品,用作农药用途时,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可不执行其他相关许可制度。
意见征求截至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