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富美实公司近日向美国联邦政府申请限制令,要求禁止中国化工企业生产的甲磺草胺进口至美国。该公司同时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发布一项“终止”指令,停止分销商在美国销售甲磺草胺产品。
另一方面,富美实向Summit Agro提起联邦诉讼。Summit Agro是向中国进口甲磺草胺的进口商。
据称,富美实是美国境内唯一的甲磺草胺供应商,该活性成分由富美实公司研发,年销售额在数亿美元。甲磺草胺可以杀灭多种作物中的阔叶类杂草。富美实公司以Spartan、Authority、Zeus、BroadAxe、Blindside、Echelon、Dismiss以及Solitare为品名向市场出售甲磺草胺。
富美实认为,由于中国企业的甲磺草胺产品Blanket售价比富美实低40-50%,因此富美实甲磺草胺的市场份额被削弱。
一份向USITC递交的申诉指出,此次调查的对象已经锁定富美实最大的,也是合作最紧密的分销商Tenkoz。这家分销商向市场低价出售甲磺草胺,且与富美实公司共享有关市场增长的机密信息。
Tenkoz副总裁Mark Ripato表示,“我们将把判决权交给法院。公司将遵循任何有关此争议及Summit Agro美国公司的法院判决。”
富美实公司还表示,除了降低销售份额,这种甲磺草胺产品还可能损害公司的信誉。中国生产企业指导美国农民将其他化学成分替代富美实的预混产品,与他们生产的甲磺草胺除草剂混合,公司表示,这种“相对不可控的桶混策略”可能降低产品的功效,导致杂草抗性的产生,而富美实公司则有可能为此受到指责。
此外,富美实还声称,中国生产商使用的某种甲磺草胺生产过程受到专利保护,保护期直至2023年。而该除草剂还有另一种生产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去除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及有害的化学催化剂,使得最终的产品成本增高。富美实称后一种方法的专利已经过期,而中国企业很有可能侵权采取前述受专利保护的生产方式进行甲磺草胺的生产。
公司表示,调查对象使用这种生产方式,使得他们的产品价格大大低于富美实的价格,而富美实并未将专利保护的生产工艺授权于这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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