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中国农药GLP建设对于中国农药登记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对于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性已经成为从管理部门到行业、到企业的共识,由中国发展与应用协会主办的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检测员培训今日在无锡召开。 “此次培训会是基于中美GLP合作框架下实施的重要举措,对于推进中美GLP数据互认,以及推进农药GLP建设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农业部药检所隋鹏飞所长说。


 
2013年8月19日,美国环保署(EPA)和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ICAMA)就登记资料互认过程中的登记资料审查签署《合作意向书》,为双方日后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奠定了基础。此次对GLP实验室检查员的培训,将跨出信息交换和互认最关键一步,通过培训GLP检查员,让他们在一个国际认可的体系基础上对实验室进行规范和管理,继而确保实验数据的科学和规范。 本次培训,来自美国EPA的GLP 专家将围绕原始数据的记录和保管,QA项目检查, EPA GLP 检查要素,计算机系统验证的要素和检查等方面方面对来自各省的检查员进行培训。
 
“GLP 的检查员,不仅需要做好检查员的工作,还需要扮演好推进者和引导者的角色,肩负推进中国GLP建设的使命和责任。”隋所长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是农药生产和出口大国,却在国际上缺乏一定的话语权,从农药管理的角度上看,支撑中国农药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不够,即“缺乏被广泛认知的数据基础”, 隋所长非常坦率而直接指出中国农药与国际对话的痛点和障碍, 也再次强调了推进中国农药GLP建设的重要性和方向。 “中国农药GLP建设不能仅从本身建设出发,而需要从推动农药管理和引导企业发展的功能进行体系设计和建设, 这将对包括农药管理部门,企业,以及相关实验单位提出从理念到实践探索的挑战。 ”
 
美国EPA的GLP评审专家Francisca Liem 女士高度评价了中国在推进农药GLP建设的实践工作以及其重要意义。 经过培训和交流,EPA 未来将更多依赖ICAMA检察员根据国际标准进行评审的GLP 实验室开展实验所得的农药数据。“这样的检查员培训,将确保体系的科学, 更好地保护我们的环境和健康。” Liem 女士说。EPA的专家,来自德国BASF GLP实验室的总负责人Ulrich Schepers 博士则对中国农药管理部门推进农药管理的透明度,提高农药管理的公信力表示赞同。 
 
AgroPages 世界农化网记者 现场报道
 
相关背景: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农药GLP管理体系和GLP实验室的建设,促进GLP MAD国际互认,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制定农药GLP管理规章和配套技术规范。2006年,农业部首次颁布了《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为我国GLP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奠定了基础。同时,先后制定了农药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农药理化分析、农药残留试验和农药环境安全评价等4项良好实验室规范准则,并参照OECD和发达国家试验准则,制定了农药理化分析、毒理学、残留和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为农药GLP实验室建设及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二是建立农药GLP考核检查体系。制定了GLP符合性考核评价标准、GLP检查员手册、农药良好实验室考核专家管理办法,为开展GLP符合性考核奠定了重要基础。同时,研究开发了农药GLP实验室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GLP管理动态信息交流平台。

三是培训GLP管理和技术人员。近年来,农业部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等多种形式,培训农药GLP检查员、GLP实验室管理和技术人员达上千人次,为我国GLP实验室建设和GLP符合性考核培养管理和技术人才。

四是开展农药GLP符合性考核。自2008年农业部组织开展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符合性考核以来,共有24家试验单位(全分析实验室单位15家、毒理学9家)遵从GLP准则,占目前227家农药登记试验单位的十分之一左右。
 
五是积极推进农药安全性评价数据的国际互认。在农业部的指导下,我所加强与GLP管理有关部门的沟通交流,关于中国加入OECD GLP MAD的申请也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重视,这将进一步加快我国走上GLP数据国际互认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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