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近日,执法部门在河南先后查处了违法生产、制售伪劣百草枯产品的两家违法企业,分别是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和苏豫精细化工厂,执法部门在两处违法现场分别查扣涉案百草枯水剂785箱(200克/瓶,共3.14吨)和百草枯水剂747箱(900克/瓶,共8.06吨),并对涉案人员采取相应的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两起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2年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1745号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此举旨在确保百草枯安全生产和使用,降低百草枯误服的风险,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2012年4月24日,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1745号公告,自2014年7月1日起,撤销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保留母药生产企业水剂出口境外使用登记、允许专供出口生产。2016年7月1日停止水剂在国内销售和使用。此举旨在确保百草枯安全生产和使用,降低百草枯误服的风险,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然而,市场上仍有一些企业罔顾国家法律法规,私自进行违法百草枯水剂生产,助长了市场和渠道中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风气,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利益。同时,违法生产百草枯水剂的行为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和价格,伤害了市场中遵纪守法的企业的利益。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有关部门采取行动对违法生产、制售假冒伪劣百草枯产品的企业进行了打击。
广泛监督、及时举报市场中的违法生产、制售假冒伪劣百草枯的行为,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的权益至关重要,也是每一个遵纪守法、追求公平市场原则、珍视客户与农民权益的企业及公民应尽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