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7月2日,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农业部发布公告,拟对杀扑磷等6种高毒农药采取禁用限用措施。公告内容如下:
1)撤销杀扑磷使用于柑橘作物的农药登记,撤销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使用于甘蔗作物的农药登记。将溴甲烷、氯化苦农药登记的使用范围变更为土壤熏蒸。
2)自2015年10月1日起,禁止杀扑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氯化苦、溴甲烷使用于蔬菜、瓜果、茶叶、甘蔗、中草药材等作物。
针对上述禁用限用措施,农业部同时向工信部、环保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及各级农业主管和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征求意见,要求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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