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江苏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力争增长20%
日期: 2017/6/1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江苏经济发达,工业企业众多,每年工业固废产生量高达1亿吨以上,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近年来快速增加,污染防治压力很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督察时提出,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部分区域危险废物超期贮存、非法转移和非法填埋等问题突出。”5月中旬,江苏省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主任顾明事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
根据督察意见及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要求,江苏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规划引导、资金扶持、约谈、通报、区域限批、引进先进适用技术等多种措施、手段,强力推进、督促各地加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及时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有效防控环境风险。到2017年底,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将力争增长20%以上。
今年,江苏省将力争新增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15万吨/年,在全省建成2~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与此同时,鼓励各地引进超临界水氧化、等离子等更清洁的处置技术,形成与焚烧、填埋传统技术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为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提供新途径。
在集中整治危废贮存问题方面,江苏省将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贮存情况排查,制定实施“减存量、控风险”三年行动方案,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超期贮存严重且无安全处置途径的企业,督促地方依法实施限产、停产,对部分化工企业关停。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为形成管理规范、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危险废物处置体系,江苏环保厅对在2016年底前未完成整改的已建落后焚烧处置设施,一律不再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到期换证申请,共有14个焚烧处置设施进入“黑名单”,共淘汰落后的处置能力8.9万吨。同时,进一步加强危废规范化管理,严格涉危工业项目环评审批,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危废非法转移、填埋等违法行为。建立危废规范化管理省级抽查、市级巡查、县级检查的“三级联查”机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体系。全面取消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事项,推行危险废物省内转移网上报告制和转移电子联单制,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配置资源作用,促进现有集中处置设施在省内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