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浙江等4省份公布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确定化工行业改造时间表
日期: 2018/6/20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2017年8~9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生产建设兵团)等8省份开展了环保督察,并于2018年1月完成督察反馈。反馈后,8省份党委、政府认真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并于近日统一对外全面公开。记者梳理这些整改方案注意到,其中4省份的整改措施涉及当地化工行业的调整。
山东年内启动搬迁提高入园率
山东省整改方案提出,要着力推进化工产业转型集聚发展,推动化工产业向高端化、集聚化、规模化发展。2018年6月底前,完成化工生产企业“四评级一评价”;9月底前,基本完成园区认定,并确定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年底前,启动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
对于督察组提出的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仅为20%左右,大量化工项目违规建设等问题,山东省决定加强专项整治,依法处置违规项目,在现有入园率20%的基础上,力争到2020年达到30%,2022年达到40%。对于一些地方违规推动化工企业建设的问题,山东省决定对无立项、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的化工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将新建、改建、扩建化工类项目的核准或备案权限,上收到设区市市级投资主管部门;除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或工艺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和搬迁入园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核准或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额低于3亿元(不含土地费用)的新建、扩建危化品项目。
浙江彻底清理危废严格环境准入
浙江省确立了46项整改任务,其中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整改任务27项,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42项,4项整改项目需要长期努力。整改方案提出,要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取得实质性成效。
对于督察组提出的11家化工企业填埋12.48万吨危险废物的问题,浙江省已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了危险废物开挖清理工作,对清出的危险废物及疑似污染土壤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2018年2月底,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完成了生态修复主体工程建设,实施局部覆土回填和生态修复,确保监测指标合格。
对于浙江省产业发达,各类特色行业企业众多,工业污染监管难度大、任务重的问题,浙江省加强了环境准入关,强化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深入实施氮肥、有色金属、废塑料等6个行业的整治提升。加强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散乱污”企业排查和清理整顿工作。
吉林完善应急设施出台搬迁方案
吉林省的整改方案梳理确定了12类67项整改任务。2018年12月底前,完善市区内现有两座允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桥梁的应急设施建设,桥面设置径流收集设施,桥下设置事故储存池,收集处理初期雨水及事故状态下排放的废水,杜绝各种废水排入松花江,保障江水水质良好。
对于全省77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周边分布有人口密集区的问题,吉林省决定2018年6月底前,出台《吉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企业搬迁改造。对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科学评估论证,确定辖区内人口密集区域需搬迁改造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8年启动搬迁改造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川整治磷石膏堆场污水集中处置
四川省根据督察组提出的4方面问题,梳理了5大类89项整改任务,制定了《四川省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
督察组提出,绵竹市磷化工企业密集,形成的11个不规范堆场堆存磷石膏约2000万立方米,大量磷石膏淋溶水未经处理进入沱江支流石亭江。四川省决定全面完成磷石膏堆场规范整治,涉磷产业新增磷石膏实现产用平衡,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停止审批绵竹市产生磷石膏的生产项目,全面关停九顶山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探(采)矿活动;从严规范磷石膏堆场工作,已完成8个不规范堆场的整治。继续加快实施“一堆一策”方案,2018年年底前完成剩余3个磷石膏堆场整治任务。
对于沱江流域磷化工企业集中的绵竹市新市工业集中发展区未按要求建成4万吨/天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四川省决定2018年6月底前设立园区环保机构,明确职能职责、落实人员,建立园区环保监管制度;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并投运,确保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