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东、山东等部分地区禁止新建化工项目
日期: 2018/9/14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近期,在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下,各地开展了化工园区的规范运动。禁止再建化工园区,大面积地辐射全国化工企业。广东、江苏、山东等化工大省提出了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更严苛标准。禁止新建化工项目,对于化企来说,成为了最直接的“杀手”。
广东省
2018年9月5日,《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草案,珠江三角洲区域将禁止新建、扩建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水泥、平板玻璃、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大气重污染项目。
江苏省
2018年9月4日,江苏省政府举行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就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江苏省三大产业转型升级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加快三大行业转型升级,要全面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江苏省环保厅副厅长陈志鹏以化工行业举例说,沿江地区要“退”,即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危化品码头、化工企业;沿海地区要“高”,即沿海地区重点实施先进高效绿色化工项目;化工园区要“升”,基础设施总体提升,对已有的化工园区开展“141”环境治本基本工程。
同时,江苏省配套出台了《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其中,禁止类项目为:设立新的化工园区、设立新的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新建和扩建以进口油气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沿江地区);新建《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
山东省
从山东省政府网站了解到,山东省政府印发《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明确提出将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全面治理“散乱污”企业,将以100个重点工业园区为抓手,推进各类工业园区治理,力度极大。
山东省《计划》规定:7个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禁止新建化工园区,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各地已明确的退城企业,要明确时间表,逾期不退城的予以停产。
浙江省
前些日子,浙江省发布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明确要求浙江全省禁止新增化工园区,并加大现有化工园区整治力度。与山东省相同的是,浙江省在园区废气排放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又对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进行大力度整合。
银川市
日前,银川市环保局印发《银川市“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规划要求,全市范围内不再新建、改建、扩建电解铝、铁合金、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炭、造纸、生物发酵等重污染和产能过剩项目;市区及近郊工业园区不再建设燃煤电厂(热电联产除外)、炼焦、煤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电石、铁合金、石化、活性炭等新增产能项目,在城区南面、北面禁止新建涉及大气重污染项目。
天津市
天津印发《天津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2018—2020年)》。计划要求,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西安市
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及《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1+2+22”组合方案(办法)》。方案提出,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最后
2016—2017年以来,在去产能、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包括化工行业企业在内的广大中小企业成为了去产能的对象,特别是在雾霾压顶的情况下,中小企业被“一刀切”式关停,在环保的尚方宝剑下,中小制造业成为牺牲品,加剧中小实体企业的倒闭。
而本轮由供给侧和环保风暴启动的企业倒闭潮,将从民营中小企业向大型国企蔓延,从出口制造部门向基础性、资源型产业部门传导,从生活性服务业向生产性服务业扩散。
作为高产值、高税收的代名词,化工产业曾经为各地的经济高速增长立下了汗马功劳,化工企业曾经是不少地区GDP及财政收入的支柱,然而面对日益加重的环保压力,各地区可谓谈“化”色变,关停、搬迁、环保政策各出奇招。现在更是直接禁止了建设,化工企业的存在演变成了“阻碍者”,处于风雨飘摇的处境。
在不断关停企业的道路之上,必将刮起全国化企适者生存之风,能生存下来的化企还是要走新能源和环保之路才能更长久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