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报告: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
日期: 2018/10/30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各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把关不严,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产品产地污染事件被曝光。
2018年10月24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作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各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把关不严,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八条明确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各地对农产品生产环境安全把关不严。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在报告中被吉炳轩点名。
此前在2014年4月17日,环保部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发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显示,全国土壤调查点位中,耕地部分的污染比例达19.4%,即受污染耕地约占全部采样耕地的1/5。但是这份公报没有公布具体的调查数据和污染分布图,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指出,当前我国中度和重度污染土壤约占2.6%,轻微污染约占11%,耕地中度和重度污染占2.9%,且部分地区污染速度仍在加快。受污染耕地底数不清,2014年公布的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为点位超标率,具体受污染耕地的分布和面积均不清楚,导致各地对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严格管控和治理修复任务难以分解和落地。
报告还指出,部分城市排污口设置不合法、污水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现象普遍,全国二分之一以上的园区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不少园区存在“散乱污”企业,严重影响周边农用地质量。农业面源污染和污灌区土壤污染也很严重。
界面新闻注意到,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陆地表层格局与模拟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在最新一期《环境科学》期刊上发文称,最新研究显示,近20多年,我国粮食主产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呈上升趋势,点位超标率从7.16%增加至21.49%,增长了14个百分点。污染物以镉(Cd)、镍(Ni)、铜(Cu)、锌(Zn)和汞(Hg)为主,南方粮食主产区土壤重金属污染重于北方。
至于污染源,研究人员表示,采矿业、工业与污灌水是五大粮食主产区土壤重金属的最主要的污染源。除北方粮食主产区污灌污染重于南方外,其余污染源中,南方粮食主产区污染超标率及污染物种类均重于北方。研究数据显示,矿区附近污染耕地点位重金属超标比重达到93.75%,重度污染比重高达87.50%。除了三江平原和松嫩平原没有矿区附近点位之外,长江中游及江淮地区、四川盆地矿区附近的点位重金属超标均为100%。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报告发放的3676份调查问卷表示,群众对农兽药超标、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和重金属超标等问题都很关注,认为有毒有害农药残留、重金属含量超标、大气污染物沉降、水污染灌溉侵蚀是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认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需要综合施策,要治土、治水、治污,科学使用化肥,严格控制农药,并要依靠科学技术来支撑;要解决好土的问题、水的问题、肥的问题和治虫的问题。
对于监督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报告中指出,要在2018年底完成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摸清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着力推进安全利用,有针对性地治理污染农用地;严格管控重污染耕地用途,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严厉打击涉重金属非法排污企业,切断镉等重金属进入农田的链条,降低重金属超标风险。
与此同时,报告强调,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快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源的水生态系统整治。全面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建立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转移防控机制,构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度体系,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和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突出短板,保护好“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和“城市后花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