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丰股份咪鲜胺等十个产品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公示
日期: 2019/11/11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了关于部分原药产品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公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11月10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根据盐城市化治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停产整治化工生产企业复产工作流程>的通知》【2019】5号文精神,发布《关于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拟申请市级复产复核的公示》:公司氟丙菊酯、抗倒酯、烯酰吗啉、二噻农二期、咪鲜胺、咪鲜胺铜盐、咪鲜胺锰盐、甲基膦酸二苯酯、联苯菊酯、二甲四氯异辛酯十个产品复产申请通过了港区初审、区级验收,拟申请市级复核并予以公示,公示情况参见大丰区人民政府网“要闻动态”栏。
公司公告显示,2019年4月以来,江苏省政府、江苏省应急管理局、盐城市政府等各级部门相继颁布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2019〕96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化治办〔2019〕3号)、《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应急〔2019〕53号)和《盐城市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盐办〔2019〕71号)等多项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文件。
公司已围绕本质安全,从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认真自查,邀请专业团队专项检查,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专家精准诊查,对存在的隐患明确时间、经费、措施和责任,切实整改,确保风险可控、安全可靠。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根据专家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给出的整改方案和清单,在环保设施、工程工艺、危废处置等方面投入充足的资金,对软硬件进行彻底整改。第三方专业机构相继为公司出具了《2019年整改情况安全评估报告》、《重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诊断治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及诊断报告》、《本质安全诊断治理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诊断报告》、《安全设施设计诊断(复核)报告》和《环保检查报告》,这五份报告的结论认为公司已具备安全、环保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