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新规使农药登记面临更大挑战
日期: 2012/8/6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巴西虽然作为一个农业经济大国,其植保产品市值约85亿美元,但农药的登记获批之路仍然挑战与机遇并存。
众所周知,巴西的农药登记获批之路一直困难重重,特别是对于那些想扩大产品组合的公司,除了有监管屏障之外,还须通过非关税障碍(WTO反倾销调查)的考验,两者均满足条件才能真正将产品打入巴西市场。
非专利原药产品的登记评估通常由三个机构完成: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巴西环境保护协会(IBAMA )和巴西农业部,最终通过评估的产品由农业部授予登记批准。完成整个巴西注册的流程需要大概两年时间,比如2009年递交申请的产品大部分在2011年获批,目前提交的申请批准就需静静排队等候。
巴西自2006年颁布原药的相同产品登记办法以来,已有200多个原药和160多种包含相应原药的制剂产品获得登记批准。此结果造成了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一些植保产品价格遭遇通货膨胀,最终导致一些非专利农药制造公司面临财政危机,不得不通过寻求与资本运作良好的外企合作躲过倒闭的命运。
原药的相同产品登记评估分三个阶段,阶段一:五批次分析和产品化学审核,包括产品的理化性质,生产工艺,有效成分及杂质成分及含量分析;阶段二:产品毒性审核,包括产品的6项急性毒性及致突变性试验;阶段三:亚慢性毒性及生态环境毒性评估。如果评估的产品通过了前一阶段的比较获得等同性认定并直接获批的话就不需要继续审查;若没有获批,就仍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比较。
据巴西农药监管部门表示,约有40%的非专利产品只通过了阶段一的审核就获得了登记批准。为了节省登记费用,现在很多公司只在得知自己没有获批的情况下才决定继续阶段二的毒性审查。但是很明显,此做法延长了产品审查时间,并为整个审查过程带进了很多不必要的工作。
2011年12月,排队等候评估的原药有340个,加上正在评估的117个产品,共约460个。虽然这些数字在阿根廷,印度或中国的这样的市场无关紧要,但是对于占有80%以上巴西市场份额的跨国公司而言,这样的数据对他们影响重大。为了规范登记流程、避免公司提交不完整的数据包和加快注册评估,巴西监管当局急需对当下的法规作出重要调整。
新法规新挑战
2011年6月16日,ANVISA通过了第一条法规RDC #25,强制规定所有登记产品所需的数据包和药效试验必须是葡萄牙语。同年9月21日,ANVISA、IBAMA和农业部联合通过了第二条法规,主要微调了决定原料等同登记评估的管理规程,包括五批次试验、报告修订的进程、毒性及致突变性研究的样品和样品的筛选评价技术。此两条法规的施行直接影响了非专利产品的登记批准,包括已在评审和正在准备评审资料的产品。
部分五批次报告新准则:
■分析方法的有效性分析和批次分析必须使用相同的检测设备和检测场所
■质量平衡:总含量不低于98%
■批次实验必须能显示样品杂质信息的分析扫描(3D)
■批次报告的计划和执行必须基于生产商所签署的理论杂质形成描述
■每个杂质都必须要有单独的分析标准
■生产商只有一次提交修正文件的机会
■毒性和环境相关杂质必须在五批次实验中进行定性定量。
新准则中还规定公司若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登记所需的数据包实验可以对其进行补正,或者给予更多的时间来完成。在等待登记批准的340个产品中,有280多个被认为是无资格登记(大部分是公司提交的产品,都给予了额外时间来补充完成数据包);剩余的60个产品均错过了数据递交的最后期限,虽然公司申请了延期审查,但登记申请仍存在被拒绝的风险。到最后,只剩下少数产品可以有机会获得巴西的登记批准。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因批次样品过期而无法完成数据包的产品必须重新进行五批次实验检测,以保证样品的一致性。新提交登记产品的数据包需在上述指导方针下进行。不符合标准的将被直接拒绝,没有补正的机会。
原药的登记申请被拒的原因
据巴西政府有关部门表示,目前为止,申请非专利产品等同认定遭拒绝的产品约占25%。拒绝的理由包括:试验没有在GLP认可和监控的实验室中进行;提交的数据包中没有研究报告;没有通过等同登记评估;5批次分析结果与已登记公司提交的分析结果不一致;该活性成分被禁用等。
从上述拒绝的理由来看,似乎有一些情况可以很容易避免。但有一些公司(特别是那些巴西产品登记申请新手)仍对巴西法规存在曲解,缺乏全面清醒的认识。另一方面,在巴西申请产品登记就要接受高拒绝率,因为这已经是历史遗留问题。
值得庆幸的是2011年原药的等同登记获批情况良好。但随着对新法规的逐步解读,发现在登记之前对法规要求和登记形势没有正确的认识和理解,接下来的产品登记只会越发显得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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