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国农化市场看点
日期: 2013/3/13
中国拟出台农药管理新规。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对农药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安全将成为农药登记管理的核心。
中国拟通过联合试验解决蔬菜用药问题。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向各级农药检定单位印发《2012年蔬菜用药现状调查和联合试验试点工作方案》,拟用5年时间基本解决蔬菜用药问题,如登记药剂少、用药乱、难以满足病虫害防治需求等问题。
农业部与卫生部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涉及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6项国家标准和10项农业行业标准将同时废止。新标准制定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农产品和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将于2013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国农业部发布第1745号公告,决定对百草枯采取限制性管理措施,将停止核准百草枯新增母药生产、制剂加工点,停止受理母药和水剂(包括百草枯复配水剂,下同)新增田间试验申请、登记申请及生产许可(包括生产许可证和生产批准文件,下同)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百草枯母药和水剂产品的登记和生产许可。山东绿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8日取得了50%百草枯可溶粒剂的临时登记,成为国内首家取得可溶粒剂登记的企业。
中国农业部停止审批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加强草甘膦混剂登记管理。对于已批准登记的含量低于30%的草甘膦混配水剂,应在2012年8月31日前将含量变更至30%以上,并完成相应登记证的变更。逾期不再保留原农药登记证、农药临时登记证。对于已取得农药田间试验批准证书而尚未申请登记的产品,在申请登记时进行草甘膦含量变更。
澳大利亚对中国草甘膦制剂发起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积极应诉应对非贸易壁垒。另新安欧盟胜诉草甘膦,成为首个在欧盟两级法院挑战欧盟贸易救济调查不公平裁决而两审全胜的中国企业。
中国积极推动农企参与FAO/WHO 农药产品标准申请和制定。农业部举办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FAO/WHO)农药产品标准制定培训班,帮助中国农化企业了解申请和制定农药国际标准的重要意义,使企业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农药登记管理,提升中国在世界农药的地位和话语权。
中国GLP实验室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获得跨国认证的GLP 实验室超过10家,而且这个家族的成员还在继续增加。中国GLP 认证方主要来自OCED成员国的比利时,荷兰和德国,主要集中在农药理化检测。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下属沈阳化工研究院安全评价中心通过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荷兰政府GLP(Good Laboratory Practice)认证认可,成为国内首家通过此项国际认证的安全性评价机构。浙江德恒生化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通过OECD成员国比利时官方机构GLP认证,成为又一家为中国农药生产和贸易企业在境内外登记提供专业服务的检测机构。
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中心、浙江长三角化学品安全评价有限公司等29家单位经农业部考核合格,被批准为农药登记毒理学试验单位。其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医学科学院毒物药物研究所等6家单位符合农药良好实验室规范(GLP)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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