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友化学发布打击违法四氟甲醚菊酯产品的声明
日期: 2010/7/29
7月28日,日本住友化学株式会社就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违法四氟甲醚菊酯产品问题发布了声明。住友化学称四氟甲醚菊酯系其公司2004年推出的新型药剂,广泛应用于中国的蚊香,灭蚊片,液体蚊香等杀虫剂产品中。住友化学是唯一经过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依法登记注册并获得四氟甲醚菊酯产品(原药和母液)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企业。而近来该公司发现有未经农药登记和生产许可的四氟甲醚菊酯产品在中国市场流通,蔓延。住友化学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并严重损害了其企业的利益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住友化学联合住友上海及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发布声明:生产、经营(包括零售和批发等)、进口、购买使用未取得中国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的四氟甲醚菊酯产品,均属违法行为。公司将打击该等违法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违法单位及个人的行政、民事以及可能的刑事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