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山东:高毒农药购买将实行实名制
日期: 2014/1/17
世界农化网中文网报道: 农业部将2014年定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并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对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实施严格监管。在此背景下,河南和山东两省为从源头上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控制,将采取高毒农药购买实名制制度。
据河南省农业厅近日透露,河南将采取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全面推行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备案许可,建立生产经营诚信档案,落实购销台账管理,严格兽药经营规范。此外,还将强化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登记注册和审批管理,提高准入门槛。
山东是我国的蔬菜大省,是蔬菜交易最活跃的省份之一,为全面提升该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山东省政府法制办于近日公布了《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草案送审稿)》。草案规定,购买剧毒、高毒农药的,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件,说明实际用途。剧毒、高毒农药经营者应要求购买者退回剧毒、高毒农药使用后的容器、包装物。草案还规定,要实行低毒、低残留农药、兽药补贴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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