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油新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重新开闸
日期: 2015/4/22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09年8月1日起,不再颁发农药乳油产品批准证书,乳油产品的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发证大门关闭达5年之久。4月17日,工信部发布2015年颁发农药制剂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备案的函,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的75%噻唑膦乳油、东部福阿母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的5%嘧啶肟草醚乳油、南京九康生物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0.6%印楝素乳油、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有限公司的5%唑啉草酯乳油、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的288 g/L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乳油等5个乳油产品新获得生产批准证书,加上前不久安徽美兰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10%氰氟草酯乳油、30%氰氟草酯乳油、60%苯醚甲环唑•丙环唑乳油等3个乳油产品新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今年来,全国共有8个乳油产品新获得了生产批准证书。至此,业界普遍关注的乳油新颁发农药生产批准证书问题尘埃落定,发证大闸重新开启。
农药专家张一宾教授指出,从最近几年我国农药制剂的实际生产情况来看,制剂年产量约200万吨,其中乳油产量占45%左右,是目前农药市场产销量第一的剂型。乳油产品占据所有剂型产品的首位,之所以成为过街老鼠,并不是乳油剂型不好,问题的关键是溶剂。我国生产农药剂型产品年使用各类溶剂总量在35万吨左右,绝大部分是高挥发性芳烃,如苯、甲苯、二甲苯等。目前我国乳油所使用的溶剂主要是易挥发轻芳烃溶剂,该类溶剂具有毒性较高、易燃、半衰期长、对环境影响大等缺点。此外,在极少量的乳油品种中还使用毒性较高或具有致癌性的溶剂,如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等。如果采用其他毒性较低、安全性较高的溶剂,乳油仍然是一种好的剂型。
自2009年8月1日以来,我国有近500家农药制剂加工企业,完成毒理学、田间药效、环境毒性、农药残留等各种试验,在农业部取得登记的乳油产品超过500个,由于不能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不能变为产品投放市场,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根据各省农药工业协会的意见和企业的强烈要求,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于2010年12月提出制订《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立项,2011年4月获得工信部批准。组织相关企业、有关单位经过近2年时间的标准研究、起草,通过专家评审,报工信部批准,该标准从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2013年年初工信部、科技部和环保部联合制定《国家鼓励的有毒有害原料(产品)替代目录》,在应用类农药替代类别中,明确提出在农药乳油加工环节,用松脂基溶剂、白油等绿色溶剂替代甲苯、二甲苯等有机轻芳烃溶剂。
通过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经过产学研的共同攻关,我国农药乳油的生产通过严格管理,基本满足生态环境的要求,对环境风险可控、可改善。
业内人士估计,随着乳油产品新发证大闸的开启,下半年可能出现乳油产品发证申报井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评审专家、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秘书长曹承宇指出,能够加工为环境友好型制剂的品种,尽量不要再生产为乳油,对已取得农药登记证的产品、只适合加工为乳油的品种,必须参照《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HG/T 4576—2013),科学制定有害溶剂限量指标不高于该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并且在提交发证产品申报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材料时,提交有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此外,对已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的乳油产品,也应该积极做好产品升级改造工作,建议企业采用HG/T 4576—2013标准,结合有效成分性能、企业市场实际情况等,制定乳油产品有害溶剂限量指标,并严格按新标准组织生产。
新闻链接
为减少有机溶剂挥发对环境的影响,2006年,原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经过调研和专家论证,对削减乳油提出了分三个阶段实施的意见。第一阶段:国家发改委2006年第4号公告,“自2006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乳油农药企业的核准”;第二阶段:工信部《工原(2009)29号》公告,“从2009年8月1日起停止颁发新申请的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第三阶段:在适当的时候除一些只适合制备乳油的农药产品外,停止以苯、甲苯、二甲苯等芳烃类为溶剂的乳油产品生产。
美国1987年就开始对农药中惰性成分进行管理,将农药用惰性成分分为4组,要求企业使用安全的惰性成分;我国台湾地区1996年起对农药产品中有机溶剂加强管理,截止到2006年2月,对农药产品中使用的38种有机溶剂进行了限期禁用或限量管理;OECD调查报告称,其它一些国家和地区也先后出台了一些限制规定,更多的国家正在考虑出台相关管理规定。
业界观点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会长孙叔宝:欧美等发达国家先后颁布了某些乳油产品禁令,我国也正在大力推进乳油产品的削减和部分替代工作。除了大力开发、推广、使用环境友好型水乳剂、悬浮剂、悬乳剂等水基性剂型的制剂,压缩乳油的品种和产量外,开发易降解、毒性低、可再生和环境相容的绿色非芳烃乳油是降低乳油中芳烃溶剂用量的重要举措。乳油产品不可怕,关键是要淘汰和禁止使用可怕的溶剂。诚然,有些乳油类农药衍生出来的污染及农药残留问题,正威胁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但只要我们很好地控制、利用好它,仍然可以进入市场的。
山东省农药工业协会会长许辉:要解决乳油问题,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根本上解决有毒有害溶剂问题。一是对目前在乳油生产中大量使用的二甲苯、甲苯、苯、甲醇、N,N-二甲基甲酰胺等有毒有害溶剂实施限制使用;二是组织开展各专题技术交流,鼓励企业与院所、高校合作开展技术合作、技术转让,对关联度大的技术难题设立科技专项予以扶持,扎扎实实做好有毒有害溶剂替代工作;三是大力发展绿色溶剂,如松脂基植物油、脂肪酸甲酯等,做好乳油产品技术改造升级工作,推动绿色乳油产业化。
湖南农药大学教授李晓刚:乳油具有加工简单、使用方便、成本较低等特点,受到市场的欢迎。此次工信部注重市场、尊重科学,重新开启乳油产品农药生产批准证书发证大门,受到业界的拥护。一方面对生态环境有不良影响的乳油产品必须要禁限用一批,而对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大作用的农药品种,则必须加强引导,提倡科学、合理、安全地使用农药;另一方面也要加强政策和经济支撑,鼓励企业开发高效、低毒、低残留、符合生态农业发展的新农药,对乳油类农药产品进行技术创新,用其利,抑其弊。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协会常务副会长黄安辉:工信部重新开启乳油类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大门,乳油办证靴子落地,这是一种积极的态度。国家对乳油类产品实行严格管理是十分必要的,工信部批准实施的《农药乳油中有害溶剂限量标准》虽然是推荐性的化工行业标准,但农药生产企业大有必要采用并执行,积极做好乳油类产品的改造升级工作,向绿色农药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