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能够在农业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时俱进地平衡农业生产过程的“公平”与“效率”两方面的问题,正是美国家庭农场能够成功,并且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这不仅得益于其得天独厚的农业要素资源享赋,也与其与时俱进的外部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各种外部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条件的不断调整,以增加家庭农场这一制度安排与环境的相容程度,是提升和保持美国家庭农场效率的关键。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 明晰且稳定的农地产权制度
- 完善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体系
- 持续而强有力的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
- 完善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 农业生产的专业化
美国地处北美洲,地广人稀,是世界上农业生产居于领先地位的国家之一,以仅约占全国人口1. 8%的农业劳动力,养活了总规模约为3亿的全体美国国民。不仅如此,其高度发达的农业生产剩余还向世界各地提供农产品出口,目前,全世界约有1/2的农产品进口来自美国。
尽管如此,美国发达的现代农业的建立却一直都是以各种农场所构成的农场制农地经营模式。包括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Agribusiness)等,其产权本质均为私人所有。其中,家庭农场一直是占主体地位的农地经营模式。
1987年,美国家庭农场总数约为217. 6万个。其中,家庭农场约占全国各类农场总数的87. 3%、合伙农场占10%、公司农场仅占2. 7%。家庭农场农地而积约占全国农地总而积的81%,提供了全国约占83%的谷物类农产品,其销售额约占全国农业销售额的77%。
2010年,美国各种农场总数约为220万个,耕地总而积达9. 2亿余英亩,平均每个农场的规模约为418英亩。其中,家庭农场总数约为190多万个,约占农场总数的86. 36%。在所有收入达100万美元以上的农场中,家庭农场约占88%,其所提供的农业产出约占全国农业总产出的79%。
美国这种一直以家庭农场为主的农地经营模式的建立和稳固经历了复杂的农地制度变迁。且由于其移民国家的特殊背景表现出特殊的发展历程。美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形成、发展、衰退与稳定3个阶段。
纵观美国家庭农场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在第一阶段,其农地经营的目标是公平地分配土地,同时尽快恢复农业生产;在第二阶段,其经营的目标是更公平地分配土地,同时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的经济效率;第三阶段,其农业生产经营的目标是在保持农业生产经济效率的同时,平衡人与自然、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够在农业生产发展的不同阶段与时俱进地平衡农业生产过程的“公平”与“效率”两方面的问题,正是美国家庭农场能够成功,并且长期存在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不仅得益于其得天独厚的农业要素资源享赋,也与其与时俱进的外部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各种外部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条件的不断调整,以增加家庭农场这一制度安排与环境的相容程度,是提升和保持美国家庭农场效率的关键。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明晰且稳定的农地产权制度
美国农地制度能够与时俱进地依据农业社会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调整,以动态地平衡农地资源配置的公平性与效率是家庭农场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基石。
美国的土地产权一直采取的是不太完全的私有产权制度。尽管如此,由于美国政府通过法律和制度规范将农地产权的各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清晰和透明的规定,故而这种不太完全的土地私有产权制度对家庭农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制度环境——稳定的农地产权制度的确立影响甚微。
而稳定且清晰的农地产权,不仅有利于降低家庭农场经营者及相关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农地出租者等)之间契约的不完备性和不确定性,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对投资等经营活动安排及未来收益预期的稳定性,进而对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的努力程度和投资行为具有强烈的正向激励。还可以降低契约执行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监督、违约等造成的交易成本,进而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
健全的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体系
为适应农业生产和全国经济、社会和生活等的发展需要,美国政府自独立之日起便开始考虑建立全国的交通网络,但限于财政紧张等原因,一直到1796年,杰弗逊总统开辟了美国政府参与国内运输网建设的先例,将一部分公有土地用于建立公共大道,以连通俄亥俄州同海滨之间的交通网络。
1811-1818年,联邦政府开始修建通往弗吉尼亚州的坎伯兰大道,以连接西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城市。1817-1825年,纽约州政府独立修建并完成了美国第一条运河—伊利运河,将哈得逊河同美国5大湖连接。这开启了美国在全国范围内修筑各种水利、交通设施的浪潮。
1862年,美国通过了《太平洋铁路法》,到1869年,己修建完成了一条贯穿整个美国的大铁路。此后,美国的运河、公路、铁路等各种交通设施日益得到完善,这为美国农产品在更大范围内、更快速的流通提供了必要条件。
完善的农业教育、科研与推广体系
美国农业的成功,与其持续快速的农业科技进步和推广密不可分,由于美国人口较为稀少,劳动力一直相对较为稀缺。故而,发展机械化、信息化和劳动力集约化的现代农业是其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因此,美国政府一直都十分重视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持续投入。
1862年的《莫里尔赠地法》奠定了美国政府建立和完善农业教育体系的基石。此后,1887年的《哈奇农业试验法》和1914的《史密斯一利弗合作推广法》又进一步地规定,由联邦政府资助在各州和县建立农业试验站等农业科学研究及推广体系。
此后,又逐渐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政策法令,以逐步完善农业教育、科研和推广体系。这为美国农业科技进步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也是为什么迄今为比,美国一直都是世界上农业科技化、信息化和机械化程度最高的原因之所在。而发达的农业科技是家庭农场节约劳动力投入,降低雇工引起的监督等交易成本,进而提升和保持较高农业生产效率的重要原因。
持续而强有力的农业保护和支持政策
一直以来,美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农业的保护和支持。自“罗斯福新政”时期起,为避免农业生产过剩性危机、农业自然灾害等而导致农场主受损,进而稳定农场主的收入,同时保护耕地和环境,美国政府于1933年出台了《农业调整法》,旨在通过政策来调整农产品的供应、种植和通过补贴来鼓励农场主参与休耕计划等。
此后,联邦政府又进一步地出台了农产品计划、销售协议和规程、农产品储备计划、作物保险和灾害援助计划等一系列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目前,这己成为近60年来美国农业政策的核心。
此外,健全的农业生产信贷制度也是美国家庭农场存在和稳定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现代化、机械化农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的资金支持,而农业又是一个风险大、投资大且周期长的行业。为降低信贷成本,保证农场主在需要时可以得到贷款,稳定农场主收入及促进农业稳定增长,自1916年《农业信贷法》起,美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农业信贷政策,以期能有效地缓解家庭农场主的各种资金压力。
正是由于政府和相关产业组织的支持和保护,提高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抗风险能力。
完善的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美国人口少,国土而积十分广阔。这也为美国家庭农场能够像公司农场和合伙农场一样扩大经营规模提供了必要条件。但随着家庭农场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农业从业人口的下降,农场经营者要照顾农场运营的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所有环节己经逐渐变得越来越力不从心。1929年和1933年爆发的两次较大的“农产品生产过剩的危机”便是这种力不从心的最好证明。
故而迫切需要将家庭农场生产运营中的一些指导和服务的环节委托给专门的机构来完成,以便农场经营者可以投入更多的精力维持农业生产的日常运行和管理,以避免因产销不对称而导致的农场经营者收入下降、甚至亏损等各种不良的后果。
为此,美国政府开始意识到专业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重要性,并着手开始基于国家、州政府财政支持而运营的非营利性质的农业生产产前(包括育种、休耕、种植结构和而积等指导)、产中(施肥、病虫害治理、灌溉等)、产后(收割协助、销售等)等一系列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己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农业生产的专业化
由于美国国土资源十分广阔,且各地区气候、农业资源享赋的丰富程度相差较大。尊重农业生产和发展因地制宜的科学原则的结果就是,最终促成了美国农业生产发展非常高程度的分区专业化。目前,美国共有l0个“农业专业生产区”。其中,北部平原主要种植小麦,中部平原主要种植玉米,太平洋地区主要种植各种果蔬;牛、羊等养殖业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平原地区和西部的山脉等。区域化的布局有助于发展农业生产的专业化,这也是健全的农业社会化生产服务体系下的必然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