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为人体可食用的油,一般指制作加工食品过程中使用到的植物油脂,或动物油脂。常温状态下,食物油多呈液态。受油脂原料及加工工艺等影响,常见的食用油多为植物油脂,包括大豆油、花生油、菜籽油、玉米油、橄榄油、棕榈油、葵花籽油等。食用油可以提供人体所需能量、脂肪酸、磷脂等,有益于人体健康,不同食用油有不同营养特点。


受益于中国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等因素,中国食用油市场规模稳定增长。中国食用油市场规模从2014年的3158万吨上升至2021年的4367万吨(国家粮油信息中心),年复合增长率为4.7%。2017年以来,国家加大食用油市场规范整治力度,展开全产业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强食用油的安全监管,行业逐渐规范化发展,食用油行业逐渐进入平稳发展期。随着中国经济水平不断提升、人口持续增加,中国消费者总食油量不断增大,食用油市场规模将保持稳定的增长,预计到2023年,食用油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4500万吨。


大豆油是在食用油消费中占比最高的油种,根据国家粮油信息中心数据,2021年中国整体食用油消费量3708万吨,其中大豆油消费量1620万吨,占比达到43.7%。大豆油的原料大豆分为非转基因大豆(食用级大豆)和转基因大豆(压榨用大豆)。非转基因大豆油年消费量仅为80万吨左右。


由于在原料管控、产品用途和消费认知等多方面的诸多差异,我国非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大豆加工形成了完全不同的业务模式。

       

一、原料差异


转基因大豆是将某种非大豆固有的基因,通过人为的手段植入大豆基因序列,从而改变其特性,使其更加抗虫、耐旱、高产等;非转基因大豆系通过自然选择基因变化,自然迭代而成的大豆。由于转基因产品具有潜在的未知风险性,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技术规则和管理体系,实现了对转基因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进口许可、产品标识等环节全流程的监管。农业转基因生物实施安全管理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世界卫生组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等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认和遵循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与规范。


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转基因生物的研究与试验、生产与加工、进口与出口和经营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在生产方面要求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批准的品种、范围、安全管理要求和相应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生产、加工、安全管理情况和产品流向的报告;在经营方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当有明显的标识。 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由生产、分装单位和个人负责标识;未标识的,不得销售。经营单位和个人在进货时,应当对货物和标识进行核对。经营单位和个人拆开原包装进行销售的,应当重新标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应当载明产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主要原料名称;有特殊销售范围要求的,还应当载明销售范围,并在指定范围内销售。


农业部出台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进口用作加工原料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如果具有生命活力,应当建立进口档案,载明其来源、贮存、运输等内容,并采取与农业转基因生物相适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农业转基因生物不进入环境。”


目前我国批准了转基因抗虫棉、抗病番木瓜、抗虫水稻、转植酸酶玉米、抗虫耐除草剂玉米、耐除草剂大豆、耐除草剂玉米等的生产应用安全证书,但目前国内商业化种植的仅有转基因抗虫棉和抗病番木瓜。批准了转基因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番木瓜等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进口的转基因农作物不允许在国内种植。


由于各国对转基因生物有着不同的限定,因此转基因大豆与非转基因大豆的来源有着显著区别。2021榨季,中国非转基因大豆产量 1640 万吨,大豆进口量约为9600 万吨(其中只有约100万吨为非转基因大豆,其余均为转基因大豆)。中国目前只允许种植非转基因大豆,非转基因大豆以国产为主,少量从俄罗斯、乌克兰等欧洲国家进口。我国大豆种植遍布全国多个地区,种植面积较大的省份包括黑龙江、内蒙古、安徽、河南、河北等,其中黑龙江是中国大豆的主要产地,大豆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 40%。进口大豆主要来自于美洲,包括美国、巴西、阿根廷等国家。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大豆期货的交易品种也明确区分了转基因大豆和非转基因大豆,黄大豆1号为用作食用大豆的非转基因大豆,黄大豆2号则为榨油用的大豆,以转基因大豆为主。


二、产品差异


大豆经过压榨或浸出方式的初加工产生大豆毛油和豆粕,其中豆粕占大豆原料重量的75%-80%,大豆原油占原料重量的16%-20%,其余少量为磷脂及其他杂质。其中非转基因大豆的出油率在16%左右,转基因大豆的出油率为18%-20%。大豆毛油经过碱炼工艺,通过加酸将原油中的非水化磷脂分子转化为水化磷脂分子,再通过加碱与游离脂肪酸生成皂角及除去其它杂质,并产出大豆三级油;经碱炼加工后的大豆三级油经过脱色、脱嗅、脱蜡工艺,将油脂中色素、蜡质、嗅味组分和游离脂肪酸进行分离,最终产出大豆一级油。


转基因豆粕和非转基因豆粕的用途有着显著差别。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产生的豆粕又称食用豆粕,主要用于酱油生产企业酿造酱油的原料,市场空间相对固定,每年的消耗量为35万吨到40万吨之间;转基因大豆由于生物安全的不确定性,通常不能用于直接食用,加工产生的豆粕又称饲料豆粕,主要用于畜类、禽类养殖的饲料原料。


转基因大豆油和非转基因大豆油的客户也有显著差别。大豆油产品用户分为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和个人消费者三类。其中,食品加工业企业和大型餐饮企业主要使用散装油和中包装油(10L及以上包装),中小型餐饮企业主要使用中包装油,个人消费者采购小包装油(5L及以下包装)。非转基因大豆油与转基因大豆油价格差异大,在基因方面的理化指标不同,按中国法律法规转基因大豆油需在原料中进行明确标示。


食品加工企业、餐饮企业具有很强的专业辨别力,很清楚非转基因大豆油与转基因大豆油之间在产品品质、价格等方面的差异。而在面向个人消费者的商超、便利店等零售渠道,除金龙鱼、福临门少数品牌的转基因食用油可以进入,大多数转基因食用油由于极低的毛利水平不足以支撑进入。


非转基因食用油的主要销售渠道,一是通过供货给经销商、电商、大型连锁超市,在商超、农贸市场等终端销售给个人消费者;二是由公司直接或通过经销商销售给军队、学校(军队、学校在对外招标采购食用油时通常明确要求采购非转基因食用油)或海底捞等明确采购非转基因大豆油的餐饮用户和食品加工企业。转基因食用油主要是卖给对价格敏感且耗用量较大的食品加工企业以及餐饮企业。


三、业务模式差异


由于原料的来源不同,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和非转基因加工企业逐步形成了不同的商业模式。


非转基因大豆加工是品牌消费品模式,通过产品的品牌和渠道创造利润。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其利润的主要来源为食用油,属于厨房食品,食用油产品的毛利在18%-23%之间。初加工阶段产出的使用豆粕的毛利仅为2%-5%,处于盈亏平衡或微利的状态。


转基因大豆压榨采用以锁定压榨利润为导向的双边交易模式,属于饲料原料加工。转基因大豆为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标准品种之一,大豆压榨企业每日追踪国内油脂企业的进口大豆加工利润及汇率变化,选择恰当时机,在大连商品交易所和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内外盘双边同步操作,锁定进口大豆加工利润。体现在原料和产品合同的同步锁定。其盈利方式是工业加工利润管理,重点在于对压榨利润波动区间的判断,只要加工利润高于国内外产品价差及加工成本,则企业创造利润。转基因食用油的毛利较低,大多数企业的毛利率仅在2%-5%,而且受原料行情波动影响较大。


四、加工设备存在一定差异,难以通用


受限于经济限制,转基因大豆加工设备与非转基因大豆加工设备难以通用。黑龙江省地方法规规定,省内不得加工转基因原材料,同时黑龙江又是我国非转基因大豆的主产区,因此非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黑龙江。转基因大豆来源于南北美,因此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主要集中在大连、天津、丹东等港口城市。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主要用于食用,价格明显高于转基因大豆,用于生产动物饲料很难盈利。2021年,国内转基因大豆加工能力达到1.8亿吨,全年中国进口9421万吨转基因大豆,与生产能力匹配。同期国内共产出非转基因大豆1640万吨,其中用于压榨的非转基因大豆仅为200余万吨。非转基因大豆的稀少无法支撑起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运转,因此转基因大豆加工企业难以加工非转基因大豆。


由于非转基因大豆用于食用豆粕的加工,从感观、片型、理化指标、产成品得率和用途等方面相对于饲料豆粕均有所不同,食用豆粕在豆粕质量控制和各项指标控制上均高于饲料豆粕。特别是食品豆粕水份控制的低于饲料豆粕1个百分点;尿素酶指标需求不一样,食品豆粕要求尿素酶不能过低,否则影响豆粕发酵,影响制作酱油的得率,加工过程中温度控制的较低;饲料豆粕要求尿素酶不能高于0.3,否则影响牲畜消化,做饲料牲畜会有不良反应,加工过程温度较高。


食品豆粕生产设备注重保护豆粕产成品的片形,否则在筛选过程中有效产成品的得率会低;饲料豆粕因为加工量大,注重加工效率,投料和处理的量都大,不关注产成品的片形。如果用饲料豆粕设备生产食品豆粕,产品的得率会降低;用食品豆粕的设备生产饲料豆粕,由于处理量小,消耗和生产成本会大幅增加。食用豆粕和饲料豆粕的加工设备在剥壳、烘干和浸出环节有明显差异,其价值占整个生产线的30%左右。


综上,虽然非转基因大豆和转基因大豆加工均会产生豆粕和油,但基于二者在原料来源和产品目标客户的差异,形成了加工行业不同的业务模式。未来只要对原料和产品的区隔存在,不同的业务模式仍会延续。